反垄断法的概念和适用范围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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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00:13

反垄断法的概念是:

指通过规范垄断和*竞争行为来调整经营者相互竞争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反垄断法的适用范围是: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适用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影响的,适用本法。

2、经营者依照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行*规规定行使知识产权的行为,不适用本法;但是,经营者滥用知识产权,排除、*竞争的行为,适用本法。

3、农业生产者及农村经济组织在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运输、储存等经营活动中实施的联合或者协同行为。不适用本法。

法律依据《反垄断法》第十三条 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

(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

(二)*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

(三)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

(四)*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开发新技术、新产品;

(五)联合抵制交易;

(六)*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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