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3:35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15:54
不会,好好正常干就可以。
新教师试用期自我评价范文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间,我踏上教师岗位已有一年多的时间。现将任教期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思想*方面: 我始终坚持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成才规律,热爱学生。通过参加学校组织的*学习等形式,不断加强自己的理论修养,树立了正确的价值观和教育观念。并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结合实际教育教学管理当中的许多问题,理论联系实际,提高了自己的道德修养和*理论水平。在以后的教育教学中我要进一步加强师德修养,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人师表,以自己良好的思想和道德风范影响和培养学生,做一名德才兼备的老师。 二、工作态度方面: 严格要求自己,服从学校领导的安排,积极做好各项工作,坚守教学工作岗位,一心一意热爱人民教育事业。我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勤,并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处理好个人学习与学校工作之间的关系。在教育教学上,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心爱护学生,建立了良好的师生关系,在学生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三、教育教学方面: 我作为一名新教师,没有任何经验,为了使自己尽快适应工作,我认真备课上课,每次上课前我都查阅各种详细的资料,参考别人的教案写出符合自己的教学设计。在课堂教学中,我关注全体学生,注意信息反馈,调动学生的有意注意,使其保持相对稳定性,同时,激发学生的情感,使他们产生愉悦的心境,创造良好的课堂气氛。通过学校组织的"青蓝工程""班主任交流座谈会"等活动使我在育人、教学、班主任工作、教材研究、教法、辅导方法等方面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 在参加新教师培训活动中,我认真记笔记,汲取其他老师的宝贵经验,努力提高自身的教学育人水平,加强自身学习,研究教材、教法,及时反思
拓展资料:
试用期与实习期的区别:
一.当事人的身份不同。处于试用期中的自然人一方只能是劳动者;而处于实习期间的自然人一方是在校学生。
二.权利义务关系不同。试用期的当事人双方存在着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承担无过错责任,与劳动者共同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义务,向劳动者支付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而学生实习所在的单位对于实习学生,不承担无过错责任,不须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三.主体间的关系依据不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包括在试用期的权利义务关系由劳动合同法及其相关规定进行规范,如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内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满三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劳动者合同期限满两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四.当事人的目的不同。在试用期间,主要体现用人单位目的,即为了得到满足需要的人力资源;在实习期间,对于实习学生所在的单位来讲,学生的实习活动,和劳动者的生产经营活动有相同或相似之处,但在目的上有本质的不同,学生实习活动主要体现的是学校与学生的共同目的,为了提高实习学生的自身素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试用期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15:54
试用期满了,不一定转正。
因为不是普通的公司,而是教师。如果你在的那间学校试用期满了到时候给你编制的话,还可以去办理。
到时候重重关卡能卡住你,不过重点还是看你那个学校是什么个意思的。
这个不是别的外面的公司试用期三个月就能转正的。好的学校,一年的试用期都未必转正。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15:55
不一定,试用期满还要经过很多程序才能转正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15:55
这个我觉得是应该可以的呢,但是其实还有一个考核的期间的呢,还要考试之类的呢,所以我觉得你尽力就好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15:56
请问您转正了吗?同样情况,现在很焦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