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4:05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15:25
对于遗产存款,可以采用的程序有三:遗嘱,诉讼,公证。1,被继承人有遗嘱的,经公证或者*裁定后,可以采用,按遗嘱办理遗产继承。2,各继承人间可以起诉其他继承人,要求*定纷止争,判断遗产归属。银行根据*裁定或判决办理存款过户。3,相关继承人去公证处办理遗产公证手续,和银行过户简易手续类似,但是要求更为严格。死者在生前没有就财产进行说明的,继承人很可能拿不到存折或者不知道存折、银行卡的密码。而遗产在继承开始后、实际分割前属于继承人共同共有状态。银行无法确定取款人是不是合法继承人,就不会轻易办理支取存款或挂失支取手续。即便当事人有证据可以证明其是唯一合法继承人,鉴于自身规章制度等因素考量,银行通常也会要求提供公证文书或裁判文书。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15:25
1、如果逝者生前没有立遗嘱,则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进行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如果逝者生前立有遗嘱,则按照遗嘱内容进行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16条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15:26
张三母亲再婚不足八个月,也未来得及在一块生活便去世,在清理遗物时,在张三母办公室发现一国外工艺品,(国内市面不许流通),张三与继父发生争执,最终由张三保管,时隔多年后,继父将张三告上法庭要求与其儿子继承此物,女儿的继承依据张三母在婚前给继父的一封情书(当事其女未成年人)。问题:一是此物属不属于遗产;二是继父儿子有无继承权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15:27
您好,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通过继承、遗嘱、遗赠继承、遗赠扶养协议方式确定继承人对存款的所有权向当地公证处办理继承证明书或者通过诉讼取得*生效判决书, 再携带必要材料到银行办理手续。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 1122 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