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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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0 12:36
专利权并不是伴随发明创造的完成而自动产生的,需要申请人按照专利法规定的程序和手续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出申请,经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审查,认为符合专利法规定的申请才能授予专利权。如果申请人不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出申请,无论发明创造如何重要,如何有经济效益都不能授予专利权。由此可见申请专利权保护对于我们科研工作的重要性,尤其在这个竞争日益激烈的现代社会中,谁拥有了专利权,谁就拥有了市场竞争的主动权!既然专利对于我们科研工作如此重要,公司在研项目应如何申请专利哪?现在请跟我一起去揭开专利的神秘面纱!
中国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专利权是一种知识产权,与有形财产权不同,它具有独占性、时间性和地域性*。独占性*是指同一发明在一定的区域范围内,只有专利权人才能在一定期限内享有对其的制造权、使用权和销售权,其他任何人未经许可都不能对其进行制造、使用和销售,否则属于侵权行为。时间性*是指专利权只在一定期限内有效,期限届满后专利权就不再存在,它所保护的发明创造就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财富,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利用。专利权的有效期是由专利法规定的,我国发明专利保护期限为20年。地域性*是指一个国家授予的专利权,只在授予国的法律有效管辖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力,每个国家所授予的专利权,其效力是互相的。
一件专利申请能否顺利取得授权,关键看其是否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对专利有了个基本的了解后,让我们来看看应怎样申请专利。专利申请文件一般包括专利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摘要及附图等,其中专利请求书是申请人向专利局表示请求授予专利权的愿望的一个文件,通常是专利局印成固定的表格,申请人按照要求填写。权利要求书是用于确定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保护范围的法律文件,专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其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一份专利申请的主题是否属于能够授予专利权的范围,所要求保护的发明创造是否具备了授予专利所必需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以及日后判定他人实施的行为是否侵犯了专利权,都取决于权利要求书的内容或者其他直接相关内容。因此,权利要求书是发明和实用新型文件中最重要的部分。
我们来重点看下专利说明书的撰写。说明书是用来详细说明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具体内容,主要起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明和实用新型技术内容的作用。除发明的发明名称之外,说明书通常还包括以下五个部分: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发明内容、附图说明和具体实施方式。其中发明名称应该清楚、全面地反映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的主题名称以及发明的类型,可以按照技术性质或者按照用途来命名。技术领域是专利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所属的技术领域,指该专利直接所属或直接应用的具体技术领域。在背景技术中,专利申请人应当就其所知,写明本专利最相关的、对其发明创造的理解、检索和审查有用的现有技术的发展状况,阐述该发明或实用新型已解决的现有技术问题和存在的技术困难,引证反映这些背景技术的对比文献,尤其是专利文献,客观地指出现有技术的缺点和不足。并且最好与公知技术进行比较,使具备该专业知识的普通技术人员能够一目了然,了解到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作用。
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内容是指本专利所能解决的技术问题以及解决该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本专利与现有技术相比的有益效果,所谓有益效果,顾名思义是指发明或实用新型所带来的优点或优势,以及使用本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能获得的益处。具体而言,专利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指要解决的现有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以表明本项专利所有完成的任务或实现的目标。发明或实用新型所包含的另一项内容是技术方案,这是说明书的核心部分,是申请人对其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所采取的技术措施的集合,或者为实现专利目标所采用的技术手段。
如果说明书有附图,说明书文字部分就应当包括对各幅附图的简略说明。说明书附图是对发明创造技术方案的最直观描述,其作用在于用图形补充说明书文字部分的描述,以便更清楚、更完整地公开专利内容。说明书的最后是具体实施方式,该部分是详细、具体描述实现专利的优选方式的内容,在适当的情况下应当举例说明,以清楚地说明本专利如何解决技术问题,但应注明列举具体实施例的目的是为详细阐述本发明,本发明的范围并不仅限于此之类的话。
在明白了如何撰写专利之后,可能大多数人还是很迷惑,在写专利权利要求书时如果写得太窄怕技术方案保护不全面,写的太宽了又怕授不了权,该如何把握好这个度哪?理论上是:权利要求中记载的技术特征越少,专利保护范围就越宽。但是,权利要求书中必须记载所有的发明特征,构成发明的特征一个都不能少,少了一个特征就是没有完成发明,这样的专利日后有可能被宣告无效,或者保护范围仅根据实施例所描述而变得很窄。专利申请文件的说明书写得比较模糊会产生一个很大的技术范围,或者有可能公开不充分,这种情况下,权利要求书很难得到说明书的充分支持,这样的专利以后同样有可能被宣告无效。专利保护是以充分公开发明为代价的,发明人一定要注意“充分”二字,充分的定义是,发明人要把说明书写到普通技术人员不经过创造性劳动就能实施的地步,说明书写得具体必定会有很多技术细节,如果把这些技术细节当作技术特征都写到权利要求书中显然是不合适的,并且会出现一个保护范围非常窄的权利要求。发明人要学会的关键技术是:必须掌握区分技术细节和技术特征的方法,要在技术方案和权利要求书中发挥得非常熟练,要准确捕捉到发明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