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窗口是否影响整体消防?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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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2 17:42

首先你要了解消防规范13层以下的窗户问题,是由于该建筑物对面的建筑物防火间距不够所造成的,封窗子是防止该建筑物火灾时蔓延到对面建筑物(可以利用采光不足、通风换气不足来难为物业【该问题是城市规划问题,不属于消防问题】)。其次物业没安装喷淋头造成业主损失的,是由于物业方疏忽(说白了就是失职),业主完全可以要求物业赔偿,(物业也可以要求消防施工单位索赔的)。关于擅自关闭消防管道主阀门的原因可能是消防管道维修或整改(可以当面质问物业,要求给一个【书面】合理满意答复。)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2 17:42

物业要求封闭窗口有可能因为楼体防火间距不够造成,因楼体建成无其他整改方案出此下策。楼体室内喷淋装置漏水导致业主的损失业主应根据写字楼租赁合同与物业协商处理。室内喷淋装置应为建筑商安置,消防设施齐全后才可出租出售或开业,若此方面出现纠纷,业主完全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或联系当地消防部门。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2 17:43

窗户是不能封的,那些窗户的作用一个是采光通风,一个是火灾时排烟用的;喷淋头在建筑主体消防验收时就应该安装好的,也就是说施工单位要在申请消防验收之前要安装好。消防管主阀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关闭,关闭消防管主阀属于擅自停用消防设施,违反了消防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2 17:43

30基层的建筑是高层建筑,对防排烟有严格的要求,窗户是座位排烟设施的,也是逃生用的。是不能封堵的。

喷淋头是房主自己安装的,租户不用负责的。
你可以拨打本地的投诉电话,进行投诉。消防部门会核查后,给您答复,如果你说的属实,估计这个房主要麻烦了,现在是*组织的火灾隐患专项整治期间,举报投诉后,就会处理的。

擅自关闭消防管道主伐是违法的。

违反了新修订的《消防法》第16条的规定。

“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处罚条款:
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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