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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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09:36
需要个人出售、报废名下登记的小客车的进行转换即可。
依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指标*管理机构应当向经摇号取得配置指标的单位和个人出具指标证明文件,并公布摇号结果。
个人出售、报废名下登记的小客车的,可以直接取得更新指标,办理指标证明文件。单位出售、报废名下登记小客车的指标管理办法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扩展资料:
北京市小客车数量*的相关要求规定:
1、经审核认定为无效编码的,指标管理机构在指定网站上说明原因。申请人对审核结论存有异议的,可以向相关审核部门提出复核申请。复核合格的,审核部门向指标管理机构反馈复核意见,由指标管理机构将其纳入下一次摇号基数。
2、指标管理机构每月26日组织摇号,公证机构依法予以公证。摇号结果和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在指定网站上公布。摇号时间或地点因故发生变化的,由指标管理机构提前向社会发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北京市小客车数量*暂行规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09:36
登录小客车摇号-打开配置指标-操作申请表-切换指标类型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09:37
登录后进入“申请表”,点重新申请。在出现的申请表里,指标类型选新能源指标。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09:38
小客车配置指标(普通)申请或新能源小客车指标申请处于审核中的,须重新申请后,才能更换指标类型;
审核通过的,双月8日前,可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申请表”,切换指标类型。网络操作有障碍的,指标切换业务也可以就近到各区小客车窗口办理。
注意:双月8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