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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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03:50
一、专利费用减缓
1.费用减缓的对象及种类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对在经济上确实有困难的单位(主要指职务发明创造)或者个人(主要指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有关费用实行部分减缓。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第39号令颁布的《专利费用减缓办法》的规定,可以减缓的费用主要包括申请费(其中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不予减缓)、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三年内)及复审费。
2.减缓比例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85%(只需缴纳15%)的申请费、发明专利审查费和授权当年起三年的年费及80%(只需缴纳20%)的复审费;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单位的,上述费减额度分别为70%和60%;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个人与单位共同申请专利的,上述费减额度分别为70%和60%,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申请专利的,不予减缓专利费用。
3.费用减缓请求提出时间及手续
申请人可以在提出专利申请的同时一并请求减缓上述四种专利费用,对于已经错过或者已经发生的费用,不再予以减缓。也就是说,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只能对尚未到期的费用提出减缓请求,并且应当在相应费用期限届满日前的两个半月之前提交请求。
4.办理费用减缓请求需要准备的材料主要有:
① 费用减缓请求书;
② 证明文件(单位申请时需要附具市级以上*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的证明);
③ 专利代理委托书(委托代理机构办理费用减缓的)。
需要说明的是,申请人需要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写明其经济困难状况,在未委托代理机构的情况下,上述费用减缓请求书需要由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二、专利费用资助
专利费用资助有别于专利费用减缓,专利费用资助具有地域性,是各省、市、自治区根据其自身情况,制定相应的专利申请费用资助管理办法,通过对专利申请过程中已经产生的费用的资助,达到减轻申请人经济压力、增加本辖区内专利申请数量、激励自主创新的目的。专利费用资助金的取得,与该区域资助管理办法的具体规定有关,不同地区对申报资助金的要求有所不同,资助金的数额和比例也有相应变化。比如,北京市在2007年1月11日公布了《北京市专利申请资助金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申领专利资助金的主体(申请人或第一申请人)必须是北京市专利试点单位、北京市专利示范单位或者北京市普通企业和个人,资助金的数额因主体资格的不同而不同,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申请人有好的发明创造,却因为资金不足而导致不能申请的问题。再如,《上海市专利费资助办法》同样限定了获得上海市专利资助的主体必须是上海市的单位(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个人,其资助的费用种类和额度与其它省市相比也存在较大差别。
可以这样说,国家鼓励创新,并给予*上的扶持,不管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台的《专利费用减缓办法》,还是各省、市、自治区自行制定的专利申请资助金管理办法,都在很大程度上为申请人提出专利申请节省了一笔不小的开支。对农机行业而言,企业不但要积极提高自身创新能力,而且要密切关注专利申请相关*变化,尤其是其中费用减缓的规定或资助金申报领取的办法,做到既能保护好自己的创新成果,又能减少开支,壮大了企业的同时又最大程度地降低了成本!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03:50
1、申请专利委托代理时,申请人需要交纳代理费和官费。
2、代理费数额依据申请所属技术领域的难易程度和工作量大小由申请人与代理机构协商后确定。
3、官费是交给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费用。首笔官费包括申请费和发明申请审查费,数额(人民币)为:发明专利申请费950元(含印刷费50元);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费500元;
4、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费500元;发明申请审查费2500元。
5、要获得并保持专利,申请人还需要在申请后的若干年内向专利局交纳专利年费等费用。
6、专利局可以就某些费用(申请费、发明申请审查费、发明申请维持费、复审费和授权后三年的年费五项)对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实行减缓。申请人为单位的,可减缓上述费用的70%(复审费减缓60%),申请人为个人的,可减缓上述费用的85%(复审费减缓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