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4:44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4-27 06:29
中国为何没有出现近代形态的资本主义 ——读《儒教与道教》摘要:韦伯在《儒教与道教》一书中对照清教,重点从宗教经济伦理角度论述了“为什么近代形态的资本主义仅仅出现在西方,而没有出现在中国”这一命题。原因包括两方面,一是物质因素,即社会基础;二是精神因素。物质因素和精神因素是相互联系的,精神因素建立在物质因素基础上,物质因素的存在又有其深刻的精神因素。也就是说,中国的儒教和道教与社会学基础之间有着深刻的联系。韦伯认为,中国传统的社会学基础是导致中国没有出现近代形态资本主义的真正原因。关键词:资本主义 物质因素 精神因素 清教 儒教 正文:韦伯的《儒教与道教》和《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告诉我们一个事实:中国有着优越的社会条件,甚至没有西方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某些障社会制度上的障碍,但却没有产生资本主义。对照清教,韦伯在物质层面和精神层面两个方面解释了“为什么资本主义出现在西方而没有出现在中国”。资本主义理性精神没有在中国产生的物质因素也就是中国的社会学基础,它是精神因素的基础。《儒教与道教》从“城市、君侯与神”、“封建俸禄国家”、“行政管理与农业制度”、“自治、法律与资本主义”四个角度加以阐述物质因素。而其中又有五个比较核心、具体的因素,即货币制、都市和行会、家产制国家、宗族组织,法律制度。首先,中国拥有的金、银、铜等贵金属的数量急剧增长导致了货币经济的大幅度发展,韦伯认为货币的使用是经济活动能够理性化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因素,但是这种发展没能冲破传统主义的束缚,反而强化了它,因为中国的地域观念太重,虽然多次尝试但是始终没有建立一个有效的货币制度,往往使交易成为以物易物的原始方式,这成为资本主义发展的阻力。第二,中国以及整个东方的城市组织与西方截然不同的是,没有城市的*特点。(韦伯,2003:58)与西欧城市相比较,中国的城市没有*上和军事上的性,它们只是一些乡村区域的拼凑。因为它不是拥有固有的*特权的“共同体”,没有西方古代那种所谓住在城里的自我武装的军人等级意义上的市民阶层。(韦伯,2003:58)同样,因为缺乏形式化的法律保护工商业的自由发展,所以只能由从事工商业的居民组成同业行会来达到集体的自我保护。正是由于没有这种法律保障,才使中国的职业团体走上了西方闻所未闻的冷酷的自助道路。这种自助也决定了,中国没有一种互助式地调节自由工商业的受到公认的、正规的、牢固可靠的法律基础。(韦伯,2003:)中国之所以没有这种基础,原因在于城市和行会没有自己的*与军事权力。(韦伯,2003:)第三,家产制国家模式对于资本主义的发展也不利。中国自秦始皇建立*集权的统一国家后,确立了一个*、经济、礼仪密切相关的国家*。这种*将国家看着帝王家族的延伸。“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伦理思想被赋予神圣的色彩。*通过考察其对儒家经典的熟悉程度选拔上来,并不具备行政管理的专业知识。这削弱了*对于地方事务的有效管理。第四,过分强调宗族利益,行会之中缺乏理性的非人格关系,以至于无法出现商业上自由与合作性的组织形态。(潘宇,1999:第4期)宗族组织在中国古代的社会生活中起到重要作用,宗族组织以源于共同的祖先的家庭依赖血缘关系组成的。儒家的以孝道为核心的家族伦理助长了宗法血缘关系的维持和发展。儒家学说认为所有人都必须对祖先崇拜,因而根基于农耕经济之上的祖先崇拜和亲戚关系就显得至高无上。中国人比较依赖亲属之间的关系而在情感上无法离开亲属到其他社会圈子里去。因此就缺少了经济交流的机会。中国人很少发展超出其亲属边界的第二群体。(莫国香,阎莉,2008:第9期)宗族组织主要存在于乡村,**的权威难以涉及,因此就变成一个自给自足的自治性组织。韦伯认为,家族组织为个人提供了广泛的经济与其他需求,这阻碍了个人主义的发生;而家族式的辅助性工业,妨碍了大规模资本主义工业的发展,家族伦理中的以家族利益之上和内外有别的道德二元性与资本主义生产所必须的普遍主义精神的发育。(潘宇,1999:第4期)第五,韦伯认为,中国古代的刑律实质上是“伦理法规”或“伦理法则的法典化”,而不能保障现代资本主义顺利运行的“形式法”。(潘宇,1999,:第4期)而中国传统的世袭制统治形式,决定了它的法律具有反形式主义和父系家长制的特征,而且从法律上看,中国缺乏理性的、训练有素的司法官吏。(潘宇,1999:第4期)根据以上几点,韦伯认为现代资本主义难以在中国的这种制度下产生。下面,将从精神因素方面分析为何现代形态的资本主义不能在中国产生。儒教和清教都是高度理性化的宗教。在这里,韦伯给出了判断宗教理性主义阶段的标准:“第一是宗教脱掉巫术的程度;第二个是宗教将神同世界的关系以及与此相对立的宗教本身同世界的伦理关系系统地统一起来的程度。” (韦伯,2003:279)从这个标准看,禁欲的新教是宗教理性主义的最高阶段。它根除了巫术,甚至在圣礼和符号的升华形式中,也原则上根除了巫术。“只有在这里才完全贯彻了世界的彻底脱魔”(或者说是祛魅)。(韦伯,2003:279)而儒教未能从积极的救世作用这一面来触及巫术,并且部分仰赖巫术系统的支持。阶层是我们所说的宗教信仰的最重要的体现者,由于阶层的性质不同,在宗教中被当作最高目标来追求的(此岸的)天堂和转生状况也只能各不相同。(韦伯,2003:19)而中国的统治阶层虽然时有中断,并有常常处在激烈的竞争中,但整整两千年来,始终是士,他们的处世之道和价值观念,取决于儒教本身的特点,并且影响着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士阶层学习儒家思想,儒家的抱负是出仕,崇尚“学而优则仕”,这种思想不利于行业的专门化和专业训练。儒家作为*的主要意识形态并不贬低财富本身。正如从儒家的始祖那里传下来的明确的教诲所指出的,对于儒家来说,财富是能够高尚地,亦即合乎尊严地生活,并致力于自身的暗示的重要手段,对于用什么手段来改善人这个问题的答案是:“富之!”。因为只有富了,人们才能“不失身份、合乎地位”地生活。(韦伯,2003:297)但是儒家又认为财富并不可靠,会扰乱心灵的高贵的平衡。而且它宣扬倡导“士人至上”和“学而优则仕”,这些理念暗示人们知识分子应该避免追求财富,应该谋求功名,以此光宗耀祖,为家族带来荣誉。儒家要求始终清醒地自我控制,维护各方面都完美无瑕的善于处事的人的尊严,清教伦理要求自我控制,则是为了把调整的标准有计划地统一于上帝的意志。(韦伯,2003:293)儒教对待事物是不偏不倚的立场,而清教伦理把这些放进了对“世界”的强烈、庄严的紧张关系中。(韦伯,2003:280)那种把对现世的紧张关系,无论在宗教对现世的贬低还是从现世所受到的实际拒绝方面,都减少到最低限度(在意图上)理性的伦理,就是儒教。儒家认为现世是一切可能的世界中最好的世界,人性本善,人与人之间在一切事情上只有程度上的差异,原则上都是平等的。(韦伯,2003:280)儒家把现世视为了安身立命的地方,他们既没有超越或者救赎的神,也不讲彼世的超验领地,宗教意识淡薄,不像清教徒那样存在“原罪”的概念,他们只追求现世的长寿、健康、财富以及死后的不朽之名。儒教体系是一种激进的“现世乐观主义”体系,坚定不移地消灭现世同个人超现世之间的悲观的紧张的关系。对儒教来说,正确的救世之路是适应世界永恒的超神的秩序:道,也就是适应由宇宙和谐中产生的共同生活的社会要求,主要是:虔敬地服从世俗权力的固定秩序。对于具体的个人来说,于此相应的离心就是把自己改造成为一种各方面和谐平衡的人,改造成大宇宙的缩影。(韦伯,2003:280)而清教徒有着“原罪”的观念,认为人从天性上讲是有罪的,因此他们讲究勤劳节俭、入世苦行,希望以此获得上帝的恩宠。韦伯试图论证新教伦理的核心就是以天职观念确证人的世俗存在的价值并在经济行为中利用交换机会以合理性的方式取得预期利润,人们只有以世俗职业上的成就来确定上帝对自己的恩宠并以此证明上帝的存在。(于铭松,2004:第5期)也就是说,宗教改革后形成的新教一改原来*教弃绝尘世生活的做法,认为尘世中的人们只有不断地努力工作,并自奉俭约,才能获得通往天国的保证,成为上帝的选民,即勤劳节俭、入世苦行是新教徒的天职。这种入世苦行的宗教伦理培养了一种孜孜不倦地以追求利润、增加财富为最高责任的资本主义精神,这一精神正是幸福资本主义制度形成的原动力。儒教伦理把人有意识地置于等级制的个人关系中,*、经济组织完全系于个人关系。在中国,一切信任,一切商业关系的基石明显得建立在亲戚关系或亲戚式的纯粹个人关系上面。(韦伯,2003:2)这样的扩张的亲戚关系阻碍了经济客观化的形式和企业形式。而清教伦理虽然允许这些纯粹的个人关系的存在,但始终认为他们是可疑的,这些关系任何时候都不能比上和上帝的关系。必须绝对避免神化被造物的过于强化的人际关系。信赖人,尤其是信赖自然属性同自己最近的人,会危害灵魂。(韦伯,2003:293)清教将这些关系全部客观化了,消化为理性的“企业”和纯粹客观的经营关系,并用理想的法律和和契约代替了中国那种原则上万能的传统、地方习惯以及具体的官场上的任人唯亲。他们实际上助成了某种个人主义,并最终有利于理性的、专职的*经济形式的产生。总结一下,同(儒教的)理性地适应世界相对的是(清教的)理性地改造世界。(韦伯,2003:293)正是“适应世界”和“改造世界”的不同解释了为什么中国没有出现近代形态的资本主义而仅仅出现在了西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