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残保金交费标准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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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22:19

标准是 :
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等各类用人单位,均应按不低于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总数(系指单位上年度职工年平均人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规定比例的须依法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小型微型企业免征。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且年平均人数3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型微型企业,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免征36个月残保金;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至今未满3年的,可免征不足月份的残保金。
三、逾期不上网确认缴纳的用人单位,自欠缴之日起,将按相关规定予以按日加收5‰滞纳金、公示并报“信用杭州”平台曝光,同时申请人民*强制执行等处罚。
根据《杭州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办法》规定,
计算公式如下:保障金应缴数额=(去年年单位职工年平均人数×1.5%-去年年在岗残疾职工人数)×去年年杭州市区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22:20

嘉兴市的标准如下: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对市本级录用残疾职工未达到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含三资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包括*部属、省属、外地驻嘉单位)征收的,单位每少安置1名残疾人,应按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规定录用残疾人不足1人的,根据实际差额比例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具体计算公式:应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单位已安置残疾职工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 为简化手续、计算方便,经市物价局核准,嘉兴市本级(含南湖区、秀洲区、嘉兴经济开发区)2007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人均征收额为170元。逾期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按照规定自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22:20

这个*越来越规范,之前税务上申请,可能有减免,现在按照文件精神,
1、你们公司有多少员工,按照比例1.5%安置残疾人,未有安置,需要缴纳残保金
2、可以通过招聘残疾人解决这个问题
3、阳光残疾人服务中心可以给您更多的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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