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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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09:57
从1949年共和国成立到1952年,全国为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进行了繁重的社会改革。在这一时期,学校也相应地进行社会改革。1953年,全国“一五”计划开始执行,中心任务转入经济建设。为了适应这样的形势,学校要求学生把主要精力投入到业务学习中。1952年底,蒋南翔校长提出建立学生*辅导员制度,选拔优秀学生骨干在思想*教育方面担负一些职责,使大多数学生干部减轻工作负担。这些辅导员一边学习一边工作,使之在紧密结合业务学习的同时加强学生思想*工作。 1953年4月3日,学校向高教部、人事部请示报告中写到:“我们拟根据1952年政务院批准的全国工学院院长会议决议设立*辅导员制度。办法是:拟选学习成绩优良,觉悟较高的党团员担任辅导员,其学习年限延长一年,学科则相应减少,每周进行24小时工作,这样,并可培养辅导员成为比一般学生具有更高*质量及业务水平的干部。由于今后*工作必须密切结合学习进行,辅导员由于具有一定业务水平,及其在学习上的模范作用,对展开工作会是有很大便利的。”经*批准,我校于1953年建立*辅导员处,并在各系三年级学生中挑选了25名学习优秀、*觉悟高、有一定工作能力的党员,担任了第一批学生*辅导员。他们一边学习一边工作,加强了党团和班级的工作,创造了“先进集体”的经验,减轻了其他学生党团骨干的负担,取得了较好效果。 辅导员制度建立50年来,培养和锻炼了大批“双肩挑”的人才。他们毕业后有的走向社会,有的留校工作,成为社会主义建设和党政管理工作的骨干,也为清华大学的发展作出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