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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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17:50
2020建筑业改革大潮,保险力量持续为建筑业发展注入活力!-工保网
令人欣慰的是,在国家高效疫情防控指挥之下,2020年第二季度开始,我国建筑业市场进入复工复产阶段。加之今年以来,“放管服”与“优化营商环境”等重要战略方针的持续推动,我国建筑市场迎来包括建企资质、行政审批、保证金管理、质量安全保障等多方面的改革浪潮,极大程度地释放了建筑市场活力,推动建筑业回归行业发展的快车道。
依据国家统计局、商务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计数据:
2020年第三季度,国内建筑业在“新冠”疫情从爆发到稳定以及经济渐进修复的大背景下逐渐回暖。2020年1-9月,全国建筑业实现总产值167927亿元,同比增长3.4%;全国建筑业累计新签订单20.35万亿元,新增合同额累计同比增长8.76%。截至2020年9月底,全国建筑业签订合同总额39.09万亿元,累计同比增长7.02%。
疫情影响下我国建筑业重新焕发强大活力,同样无法忽视来自保险行业的重要推动力量。事实上,自2015年9月24日国家出台《关于保险业支持重大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鼓励引导保险力量参与工程建设,保险力量就日益成为中国建筑业快速健康发展中不可忽缺的一环。近年来,随着国家持续推进“放管服”和“优化营商环境”等战略方针,保险力量广泛参与到保证金管理、公共资源交易、构建新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等行业改革当中,并日益发挥重要作用。
1、保证金管理,释放企业活力
长期以来,各类工程保证金的缴纳与管理问题,对国内建筑企业与建筑行业的高质量发展造成沉重负担。建筑企业饱受资金困扰,工程质量与合同履约难以保障,行业发展陷入瓶颈。直到2016年开始,国家开始大力清理工程建设领域的各类保证金,并开展保证金管理改革,推进包括保险保函形式即工程保证保险在内的工程保函代替现金保证金,建企发展再次轻装上阵,重新焕发活力生机。
建设工程保证保险
是以建设工程合同履约行为为标的的合同保证保险。投保人向保险人交付保费,由保险人代替投保人向被保险人保证其履行合同约定,一旦投保人未履行约定,给被保险人造成损失,由保险人代替投保人履行合同约定或进行损失赔付。
自2014年浙江温州率先试点建设工程保证保险,保险机制逐渐在保证金管理领域显露出包括办理成本、手续流程、不占授信、有效释放企业保证金压力等多方面优势。尤其释放保证金一项,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杠杆放大效应能够极大盘活建筑企业资金,减轻企业经营负担,间接降低工程投标等活动的经济门槛。
以浙江省为例:2018年浙江全省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共承保 10972 笔,为建筑企业释放保证金 65.7 亿元;2019年前三季度,浙江全省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共承保21292笔,保额较2018年翻番。
再以青海省为例:相较浙江省,青海省开展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试点时间明显较晚,但释放保证金成果显著,仅2020年上半年,全省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就已承保2693笔,为企业释放保证金9.57亿元,相当于青海省2019全年金额。
实践证明,在工程保证金管理领域运用保险机制,即推行建设工程保证保险能够有效释放建企保证金压力,帮助企业减负,从而促进提高建设工程质量,保障建设合同履约,推动建筑行业的高质量快速发展。
2、促进公共资源交易
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是近年来国内建设工程领域招投标制度改革的重点内容之一,也是优化招投标市场营商环境的主要任务。今年疫情期间,为有效减少疫情影响,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多地区取消现场投标报名,推行试用不见面开评标流程,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建设显得尤为重要。
工程投标保证保险,作为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主要险种之一,早在2018年即开始保函“电子化”的发展进程。通过研发建立投标保证保险电子保单服务平台,持续探索公共资源交易合作的多种模式,在“促进传统公共资源交易与监管由线下转为线上”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投标保证保险电子保函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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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释放投标保证金,减少企业资金占用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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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投标人办理手续,减少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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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过程留痕,信息可追溯,促进交易监管,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
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保证保险电子保单服务平台为“全国各地的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形成有力支持,助力建筑业顺利复工复产。
3、构建新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2020年,国内建筑业发展迎来了包括建企资质、行政审批、质量安全保障等多方面的改革浪潮。这些行业变革中蕴含着巨大的市场机遇,同样也潜藏着大量的风险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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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取消施工图审查,国家提出“探索取消施工图审查(或缩小审查范围),实行告知承诺制和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这一方面为了取消冗长的行政审批流程,优化建设审批程序;另一方面则为了强化相关建设活动主体(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的主体责任,实现施工图审查从行政审查到市场自审的机制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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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如取消强制监理,国家提出“不再强制要求部分工程项目进行工程监理”,其主要目的在于解决项目管理过程中,建设监理“失效”问题,探索构建全新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客观来说,在目前国内建筑市场环境下,无论取消施工图审查机制还是取消强制监理,都将为建设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生产造成不可忽视的风险威胁。
全新工程质量保障体系
IDI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简称IDI保险,是近年来国家在*上大力推进的工程质量险种,其以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为保险标的,保险责任范围既包括“地基基础与主体机构工程”的质量缺陷问题,同时也包括房屋住宅常见的“保温与防水工程”质量缺陷。IDI保险的保险期间最长可达十年。
除保障责任范围与保险期间外,IDI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还创新引入的TIS质量风险管理服务,通过专业的质量风险管理服务机构,对建筑工程的实施全过程进行风险管理服务,建立覆盖建筑工程全生命周期的质量风险防护。IDI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实现了保险力量参与工程质量建设,构建了全新的工程质量保障体系。
全新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简称安责险,同样是近年来国家在*上大力推进的安全生产险种。安责险是基于建设工程意外伤害保险与雇主责任保险两大险种优势特点,创新研发的全新安全生产险种。
相较传统安全生产险种,安责险不仅扩大了保障目标范围,收窄了保险除外责任,令保险保障功能更全面,形成更有效的施工安全风险保障。同时,安责险还突破了传统安全生产险种局限于发挥事后保险补偿功能的瓶颈问题,创新引入了“事故预防功能”,令各类施工安全风险在萌芽阶段即被发现,进而采取有效防范与应对措施。通过有效的事故预防机制,构建全新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值得注意的是,尤其在疫情防控期间,各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纷纷扩大保险责任范围,支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参保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助力建筑业顺利复工复产。
近年来,我国建筑业发展经历了多方面的发展考验,同样也取得了较为显著的发展成果。在国家持续推进建筑业改革,同时鼓励支持保险业参与工程建设的整体背景下,保险力量日益成为推动我国建筑业平稳快速发展的重要力量。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17:51
个人认为不会,建设部现在是把监理工程师考试重点放在上项目管理,即使监理不强制监理了,证书一样是建设单位需要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17:51
不会
2021年监理工程师很有必要拿下!而且越早越好!
2019年12月住建部、*发文自2020年3月1日起,注册监理工程师可以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
这就意味着,监理工程师证书的专业认可度、实际应用领域和证书含金量都得到了进一步加强,监理工程师证书将成为未来建设工程行业从业必备证书之一!
所以,在*的支持以及行业态势向好的趋势下,未来我国工程监理行业市场规模将进一步增大,监理从业人员也会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为什么说要必须拿下?
首先,监理工程师改革后报名条件门槛降低,取消了中级职称要求,专业报考范围有所扩大。间接说明,监理工程师市场需求量大,需要补进大量的监理岗位。
其次,报考监理工程师学历的最低门槛为大专或高等职业教育,开展试点的地区最低学历要求为本科,相信慢慢的,各个地区的学历要求也会提高至本科。
国家对监理人才的学历有了一定的要求,从侧面反映了监理工程师证书的含金量会上升。
最后,改革后,监理工程师是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组织考试的,并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的实施与监管。有了国家的重视和四个部门的强强联手进行监管,足以看出监理工程师的级别和重要程度。
可见国家相关部门是比较重视监理工程师的,这也就意味着,监理工程师的市场将打开,未来的监理工程师证书含金量和前景都是有一个较大的变化的。
为什么说越早拿下越好?
2020年监理行业充斥一股低迷的氛围,监理资质取消被提上日程、强制监理范围不断缩小、监理安全责任不断加码......
受此影响,监理行业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出现了大范围的人才流失现象,也引发广大监理从业人员的极大忧虑。
而2021将会是注册监理工程师考试的爆发期,一大批非监理人员也将挤入监理市场!
同时,考试合格标准是统一的,报考人数越多,考过的人也就越多,也就是说拿到监理工程师证书的人越多。
尽早取得证书,尽早受益。你有监理工程师证书、别人没有的时候,这就是优势!还等什么,赶紧备考2021年监理工程师吧!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17:52
监理工程师何去何从
无独有偶,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也于近日印发《关于优化本市建设单位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自3月1日起部分社会投资项目、公用事业工程和住宅小区工程可不聘用工程监理。
1998年起,我国在计划经济*下借鉴国外经验建立起工程监理制度,与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共同组成工程建设的基本管理*。随着《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于工程监理法定地位的强化,工程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逐步担负起国家强制性监理任务。
而强制监理制度延伸了部分*监督职能,带有较浓的行政干预色彩,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优胜劣汰”市场机制发挥作用,也是导致监理手段单一、人员素质较低、职责履行缺位、行业鱼龙混杂的重要因素。
自2014年深圳市掀开强制监理制度改革的序幕以来,至今已有深圳、上海、北京、厦门、成都、广州六市先后发文明确不再强制要求部分工程项目进行工程监理,《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删除“按照规定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建设单位提供经备案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明确“逐步推行工程质量保险制度代替工程监理制度”也被视为地方取消强制监理的*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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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强制监理路径分析
各地*中,小型社会投资项目是深圳、上海、厦门、成都、广州五地首选的取消强制监理试点对象,北京市则先于2018年6月起取消了部分公用事业工程、住宅小区工程和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强制监理要求,后于2020年3月起新增部分社会投资项目可以不聘用工程监理的规定。
这体现了取消强制监理背后的市场化改革思路:从与市场关系最为密切的社会投资项目开始,将其由行政性要求转变为市场化选择,逐步推动工程监理回归市场,为监理行业的转型升级奠定基础。
此外,逐步扩大非强制监理范围,也是以深圳、北京为代表的先行城市的普遍思路。无论是深圳自社会工程至*工程,还是北京先民生工程后社会工程,都旨在先为监理企业转型拓展市场空间,而后引导监理市场发挥作用。另外,六地先在规模较小、总投资较少、质量与安全风险程度较低的工程建设项目中取消强制要求,事实上也打开了监理企业最为青睐的细分市场的大门,这将倒*监理企业走出“舒适区”,提高核心竞争力以应对市场挑战。
整体而言,六地的取消强制监理路径体现了“*引导,市场运作,试点先行”思路,是以行政手段破除行政壁垒的积极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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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监理替代方案分析
取消强制监理,并不意味着削弱工程质量管理。各地*普遍要求建设单位落实项目管理首要责任,具体将由谁来承担工程监理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各地则提出了不同的替代方案。
六地的管理模式可以概括为五类:具备工程项目管理能力的建设单位可实行自管模式(上海、北京、成都、广州),具体可配置具备类似项目管理经验的技术人员(成都)或聘请具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内部工程师(广州)履行监理职责;自主聘请外部监理单位(厦门、广州),广州市还同步试行了*购买服务委托监理,建设单位需在住建局确定的10家监理单位中选择;选择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创新管理模式(北京、厦门);实行建筑师团队对施工质量进行指导和监督的新型管理模式(上海);通过购买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由保险公司委托风险管理机构的方式对工程建设实施管理(北京)。
具体而言,建设单位自管模式体现了强化建设单位主体责任的改革初心。建设单位自主聘请监理模式回归了制度初心:由工程监理提供工程技术咨询服务,而不仅仅是依据监管部门和建设单位的需要对建设项目工程进行质量、进度、造价控制,附带后来补充追加的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此外,全过程工程咨询制、建筑师负责制、工程质量潜在缺陷制度则接轨国际惯例丰富了工程质量管理模式,也为监理行业转型升级指引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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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强制监理意义深远
取消强制监理发出了工程监理市场化的强烈信号。尽管取消强制监理并不意味着取消监理行业,但取消来自行政监管的外部约束,交由市场自主选择是否聘用监理、采用哪种形式监理并结合实际情况自主决定监理在工程建设全过程中的角色,将全面强化监理服务的市场属性。
对于工程监理企业而言,取消强制监理是存续挑战,更是转型机遇:一方面,通过优化技术、管理、咨询服务提高核心竞争力,可以将自身打造得更具“合理性”;另一方面,通过向更具技术咨询服务特征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商、更能凸显专业优势的质量风险管理机构转型,也能获得更多“可能性”。监理工程师也可以向建筑师转型,在工程建设中扮演更重要的角色。gs.yd119.cn
而对于工程建设行业而言,取消强制监理后的衔接制度也向工程质量抛出了管理新命题:如何维持工程质量在原有水平甚而至更高水平?这一方面要求监管部门强化原有的“施工单位自检、建设单位抽检和*监督相结合”行政手段,另一方面也启发监管部门创新思路,如北京市《关于优化本市建设单位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便化质量管理问题为风险管理问题,引入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制度为质量风险兜底。
取消强制监理大势所趋之下,工程监理行业应回归初心:质量和安全是一切工程的生命线,因此无论是行政命令还是市场选择,工程质量管理这一需求都将长久存在。工程监理企业也应以不变应万变,以专业能力求得生存,以技术服务谋得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