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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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18:09
血缘家族是旧石器时代早期和中期的社会组织形态,也是人类社会的第一个组织形态。在血缘家族中,婚姻是按照辈分来划分的。所有的兄弟姊妹,包括从兄弟姊妹之间都可以互为夫妻,而祖父母和子孙之间、父母和子女之间则排斥了互为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马克思对血缘家族这种社会组织形态作了精辟的分析,他认为:所有祖父和祖母,都互为夫妻;他们的子女,即父亲和母亲,也是如此;同样,后者的子女,构成第三个共同夫妻圈子。而他们的子女,即第一个集团的曾孙子女们,又构成第四个圈子。这样一层一层向下,形成了一个金字塔的结构。一个血缘家族就是一个公社、一个集团。在血缘家族内部,人们共同劳动,共同分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完全是平等的。由于血缘家族本质上是一个家族,加上社会生产力十分低下,生活资料不易获得,所以这种集团不可能很大,估计只有二十至四十人左右。为了寻找食物,整个集团不得不经常过着游荡的生活,因此集团与集团之间没有什么联系。但是在集团内部,可能已经有了两性分工,如男子负责打猎,女子负责采集野果。和原始社会的*相比,这种婚姻形态无疑是一大进步。
和血缘家族联系在一起的概念,是血亲。可以说有了血缘家族之后,血亲也就产生了。血亲是指有血缘关系的亲属,是以具有共同祖先为特征的亲属关系。此词来自拉丁语,意思是罗马人出于同一父亲,从而均有继承其遗产的权利。血亲又分为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两种。直系血亲是指有直系关系的亲属,从自身往上数的亲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均为长辈直系血亲。从自身往下数的亲生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均为晚辈直系血亲,是与自己同一血缘的亲属。而兄弟姐妹、伯伯、叔叔、姨母和侄子、外甥等这些平辈、长辈、晚辈,都是旁系血亲。各种人类社会都有一些血亲婚配禁忌。有禁止某几种亲属结婚或发生性关系,或两者都禁止的规章和法律。亲属种类永远包括某些血亲等级,而以法律*血亲婚配的一个理论则是认为这类结合会对子女产生不利的影响的民间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