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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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04 07:34
可以到超限的行政部去申诉。公路超限检测站是交通系统的路政管理执法站点,归各地的路政管理局(分局)管理,即原来的路政监理所,现与原征稽队伍合并作为公路管理机构的派出机构,负责路超限检测站的建设、运行等具体监督管理工作,由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县级以上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在经批准的公路管理经费预算中统筹安排公路超限检测站的建设和运行经费,并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者挪用。
扩展资料:
一、公路超限检测站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车辆超限治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
(二)制定公路超限检测站的各项管理制度;
(三)依法对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进行超限检测,认定、查处和纠正违法行为;
(四)监督当事人对超限运输车辆采取卸载、分装等消除违法状态的改正措施;
(五)收集、整理、上报有关检测、执法等数据和动态信息;
(六)管理、维护公路超限检测站的设施、设备和信息系统;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限检测站按照布局和作用,分为Ⅰ类检测站和Ⅱ类检测站:
Ⅰ类检测站主要用于监控国道或者省道的省界入口、多条国道或者省道的交汇点、跨省货物运输的主通道等全国性公路网的重要路段和节点;
Ⅱ类检测站主要用于监控港口码头、厂矿等货物集散地、货运站的主要出入路段以及省内货物运输的主通道等区域性公路网的重要路段和节点。
公路超限检测站的设置,应当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时调整的原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方案,报请本级*批准;其中,Ⅰ类检测站的设置还应当符合交通运输部有关超限检测站的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