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交割月份限仓标准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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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19:20

这么简单的问题竟然没人回答?

偶来解释一下:
1、一般月份(非交割月、交割前一个月),当某个月份总持仓(交易所的总持仓)大于20万手时,期货公司(经纪会员)的持仓(多空相抵后的净持仓)不得超过总持仓的15%、非经纪会员(非期货公司类的交易所会员)不得超过10%、每个投资者(期货公司的客户)不得超过5%,上述都是多空相抵后的净持仓。

2、当交易所的(月份)总持仓不超过20万手时,不是按照比例*,而是绝对数值*(净持仓),期货公司、非期货公司会员、投资者(个人或企业)的限仓标准分别为30000手、20000手、10000手。

3、交割前一个月,比如0910合约,到09年9月就是交割前一个月,持仓限额分上旬、中旬、下旬分别递减,如图所示。

4、进入交割月后,期货公司、非期货公司会员、投资者限仓分别为3000手、1000手和500手,也就是说期货公司(经纪会员)所有客户的总持仓不得超过3000手(净持仓)。

5、上述持仓仅计算投机持仓,套保持仓不受*,但套保持仓需要单独申报和审批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19:20

  保证金数额必须达到交易所规定的初始保证金水平:保证金=结算价×持仓量×保证金比率(A),(A为保证金比率,是一个常数,由各个期指交易市场依据不同的市场情况自行决定)。
补充介绍:

  限仓制度是期货交易所为了防止市场风险过度集中于少数交易者和防范操纵市场行为,对会员和客户的持仓数量进行*的制度。规定会员或客户可以持有的,按单边计算的某一合约持仓的最大数额,不允许超量持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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