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险人是是失信被执行人,投保人是子女,保险能被执行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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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18:24

一般来说,是能够执行的。保险不属于债务的追偿范围,账户资金不受债务纠纷困扰。也就是说,债权人是不能拿债务人的保险来抵债的,所以你孩子的保险不会用来抵债的。
一、失信执行人的处罚:
对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严格执行“三限”措施,即*高消费、*出境以及在实施在招投标、行政审批、融资信贷等方面的联合*。根据最高人民*的规定,*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九种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要的消费行为,九种情形分别如下:
(一)乘*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的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入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二、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以下情形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新规定》:前提条件: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不得依据本规定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一)提供了充分有效担保的;(二)已被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财产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务的;(三)被执行人履行顺序在后,对其依法不应强制执行的;(四)其他不属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情形。
对于已经购买了的保险,就法条来说,是可以赔付给您的孩子的,但是如果还想购买保险的话,根据购买的数额大小和种类,就可能会受到*噢,希望我的答案能偶帮助到你~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18:24

保险被执行,只能执行投保人,保单所有权归投保人,退保权也在投保人。因此这种情况不会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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