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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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18:31
不合理。
因为未分配利润的减少是有特定理由的,比如向股东分配利润、弥补亏损、转增实收资本等,而把本应该计入当期费用的利息费用直接冲减未分配利润显然不合适。
退一步说,如果股东们同意将本应该分给他们的利润用来冲减这个利息费用,那就视同是给股东分配利润,对于股东来说,这样做是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正常的解决方法是收取利息的对方到税务部门代开*,然后你们作为费用入账。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