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权力?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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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20:16

*权利:
审议权
*在本级*会议期间,对列入本次会议议程的各项议案进行审查和讨论并发表意见,表明态度,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权利。根据*和地方组织法规定,代表在出席*会议期间,审议的主要内容包括:(1)本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2)本行政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3)本行政区*、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工作的重大事项。(4)审议、选举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和组*员。(5)审议被列入会议议程的各项议案,包括法律案。*行使审议权,一般采取出席大会全体会议、参加代表团全体会议、参加小组会议等方式。
表决权
*在本级*会议上,对列入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包括对确定的候选人表示赞成或者反对或者弃权的一种决定的权利。凡是需要*集体做出决定、决议的议案,都属于表决的范围。主要包括通过法律案、选举案、罢免案、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动议案,通过各项决议、决定等。表决一般采取投票、举手、按表决器等方式进行。
提名权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有依法联名推荐上一级*候选人,书面联名提出本级国家机关组*员、领导人员的候选人的权利。根据选举法、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10人以上联名可以推荐上一级*候选人。省、自治区、直辖市的*30人以上书面联名,设区的市、自治州的*20人以上书面联名,县级的*10人以上书面联名可以提出本级*常委会组*员、*领导人员、人民*院长、人民*检察长的候选人。乡、民族乡、镇的*10人以上书面联名,可以提出本级**、副*,*领导人员的候选人。不同选区或者选举单位选出的代表可以酝酿、联合提出候选人。
选举权
*依法选举决定本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组*员、上一级*(县级以上)的权利。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选举本级*常委会的组*员、选举*正、副职领导人员、本级人民*院长和人民*检察长(选出的人民*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长提请该级*常委会批准),选举上一级*。乡镇*选举乡、民族乡、镇**、副*,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
质询权
*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有对本级*及其所属工作部门,本级人民*、人民*提出质询并要求必须予以答复的权利。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提出质询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质询案必须在*会议期间提出。(2)质询案的提出必须符合法定人数。(3)质询案必须以书面的形式提出,要写明质询案的案名、质询案的对象、质询案的案由和案据。(4)质询案中提出的问题,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5)质询案必须是一事一案。质询案的内容主要包括:在贯彻国家方针、*和重大措施中出现重大偏差和失误,违反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及*常委会决议、决定等方面的问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行为等方面的问题;国家行政、审判、检察机关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等。代表依法提出质询案后,送交大会*团会议讨论、决定交受质询机关;受质询机关在会议期间做出书面答复,或者由受质询机关负责人在有关会议上作口头答复;提出质询案的代表或委员可以对答复发表意见,如果对答复不满意,可以提出重新答复的要求,由大会*团讨论决定是否再作答复。
提出罢免案权
*依照法律规定提出罢免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和组*员职务议案的权利。罢免案的提出须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在*举行会议期间提出。(2)罢免案的对象必须是由*选举或常委会任命的人员。(3)罢免案的提出必须符合法定人数。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会议上,*团、常委会或者十分之一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案。(4)罢免案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写明罢免的对象、理由,并向会议提供有关材料。根据地方组织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有权罢免本级*常委会组*员、*组*员、人民*院长、人民*检察长。罢免人民*检察长须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长提请该级*常委会批准;乡、民族乡、镇*有权罢免**、副*,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罢免案依法提出后,由大会*团交各代表团进行审议,然后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进行表决。在表决前,被提出罢免的人员有权以书面或在*团或在大会全体会议上口头进行申辩。罢免案须经*全体会议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提议权
*提议临时召开*会议和提议组织关于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的权利。地方组织法规定,地方各级*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经过1/5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本级*会议。代表法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有权依法提议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必须在*或者常委会举行会议时产生。
发言表决免究权
*在*各种会议上的发言、表决不受法律追究的权利。我国*和法律规定的*言论表决免究权的内容:(1)指*在*的各种会议上,包括*全体会议、代表团全体会议、代表团分组会议以及大会*团召集的其他会议的发言和表决。(2)*在上述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一律不受法律追究。不仅在其担任*职务期间,而且在不担任*职务后,也不得予以法律追究。(3)*在上述有关会议之外的发言,不属于法律保障范围之列。
人身特别保护权
*享有非经特别许可不受逮捕或审判及其他*人身自由的权利。代表法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非经本级**团许可,在*会议闭会期间,非经本级*常委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如果因为是现行犯被拘留,执行拘留的机关应当立即向该级**团或者*常委会报告。对县级以上的各级*,如果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人身自由的措施,应当经该级**团或者*常委会许可。乡、民族乡、镇的*,如果被逮捕、受刑事审判、或者被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人身自由的措施,执行机关应当立即报告乡、民族乡、镇的*。代表人身特别保护权的主要含义包括:(1)*的人身特别保护权只限于刑事案件,不包括民事案件的传讯和审判。(2)如果*确属犯罪,必须在得到**团或常委会的许可后才能实施逮捕。(3)未经**团或者常委会许可,不得对*采取司法拘留、行政拘留、劳动教养、监视居住等强制性措施。(4)*如果因为现行犯被拘留,执行拘留机关必须立即向该级**团或常委会报告。对*实施逮捕或拘留,必须履行严格的法律程序,否则,执行逮捕或者拘留的机关就是违法,应当受到法律追究。
享受适当补贴和物质上的便利的权利。

补充:本回答引用百度百科http://ke.baidu.com/link?url=o91N40eoJ6XpCvwgDYtgUcmz6WmIcZ6_MYPhU2IsFqUTRODtBzYmIy-VOblpkZs3ZB53PCtiSn0U-P5khGW2V_#1_2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20:16

1.参加本级别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2.在本级别*会议上与足够人数的*们发起议案。
3.对方案的评议权、通过权和否决权。
4.参与代表本级别的*选举(如区*选举市*)。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5.*会议期间有相对“刑事豁免权”——除现行犯外不得被拘留。拘留*必须经过本级*常委会同意并报上一级*常委会备安。
6.其他权力一时想不起来,但主要就是上面的权力。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20:17

农村村民代表有没有权没经过投标把土地承包权定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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