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五五保密法?用来干什么的?一般用于何处?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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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5 12:40

五五保密法

  为进一步增强全院干部职工的保密法观念,推动“五五”保密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院内动态传递》近期开办专栏开展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院职工的保密意识和遵守执行保密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使大家学法、知法、懂法、用法,自觉履行保密义务,进一步提高保密工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形成全院干部职工自觉保守国家秘密的良好风尚。
  秘密 “秘”字与“密”字连用,意思是极为紧要之事,不得外传的机要事宜。秘密与公开是相对而言的,无论是个人还是集团,为维护自身的安全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和一定范围内,对某些信息加以隐蔽、保护和*,这些信息就是秘密。秘密一般而言是暂时的、相对的、有条件的,在一定条件下,密与非密是可以相互转化的。秘密根据性质的不同,可分为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工作秘密和个人秘密。
  国家秘密 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保密法》规定,国家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国家事务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2)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3)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5)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6)维护*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7)其他经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确定应当保守的国家秘密事项。
  工作秘密 工作秘密是在国家公务活动中产生的,不属于国家秘密而又不宜于对外公开的秘密事项。它有三个特征要素:
  (1)工作秘密是各级国家机关产生的事项。(2)工作秘密是涉及国家机关的公务活动和内部管理的事项。(3)工作秘密是不属于国家秘密,又不宜公开的事项。
  商业秘密 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的,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它主要包括:商业工作规划、计划,重要商品的储备计划、库存数量、购销平衡数字,票据的防伪措施,财务会计报表;军用商品的库存量、供应量、调拨数量、流向;商品进出口意向、计划、报价方案,标底资料,外汇额度,疫病检验数据;特殊商品的生产配方、工艺技术诀窍、科技攻关项目和秘密获取的技术及其来源,通信保密保障等。
  保密义务 (1)每个公民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第53条)(2)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保密法》第3条)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5 12:40

不是五五保密法,是“五五”保密法宣传普及教育活动。跟国家规划一样,5年一次,下一次就是“六五”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5 12:41

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计划的简称。用于“五五”期间保密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增强全体公民的保密观念。一般用于“五五”期间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的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和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秘密是关系*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 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
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任何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第四条 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以下简称保密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
法律、行*规规定公开的事项,应当依法公开。
第五条 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保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保密工作。
第六条 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以下简称机关、单位)管理本机关和本单位的保密工作。*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管理或者指导本系统的保密工作。
第七条 机关、单位应当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完善保密防护措施,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加强保密检查。
第八条 国家对在保守、保护国家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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