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公司充值送手机的活动中,对于个人受赠的手机,是否要征收个人所得税?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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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3:11

咨询热线 ZI XUN RE XIAN

您好,我是某移动服务公司的客户,在其举办的“充值送手机”活动中,获赠手机一部。那么请问对于个人受赠的手机,是否要征收个人所得税?

专业解答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的规定,企业在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1)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2)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如通信企业对个人购买手机赠话费、入网费,或者购话费赠手机等;(3)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因此,对于个人购买话费受赠手机的行为,不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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