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9:50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17:20
在上班途中意外摔倒,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况,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这与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无关。
虽然无法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但可以享受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待遇,即休病假,拿病假工资。
但建立劳动关系却不签订劳动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需承担支付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二倍的工资的法律责任,时间从工作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但最多不超过11个月。
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对此,《劳动法》第七十二条作了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七项也把社会保险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足见国家对社会保险的高度重视。
有权要求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
由此产生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可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予以解决。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17:21
虽然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已经和企业形成劳动关系。而且在上下班的途中也是属于工作时间范围之内的。
所以摔倒以后也是算工伤的。但是要保证你没有违反交通规则。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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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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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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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上班途中自驾三轮车导致骨折算不算工伤
回答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算
提问自驾,冲入水中,造成骨折,无劳务合同,无车辆保险
回答本人主责不算工伤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17:22
不属于工伤。
工伤必须时工作原因、工作场合、工作时间,视同工伤的情形也不包含你所说的情形。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17:23
没有,跟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上班途中意外摔倒是属于工伤,但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老板没有给你买工伤保险的话。那么摔伤的医疗费用应该全部由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