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致人死亡需要哪些罪名规定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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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11 11:05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机关不予立案的情形包括: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己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有以上情形之一,*机关不予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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