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食养生类的谣言,要如何进行识别?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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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05:37

说起来一些饮食要点,好像大家都能说得头头是道。但是你有没有细细深究,自己是从哪里知道这些饮食观念的呢?其实,有些不过是没有确认以及后续的辟谣,就传入了你的耳朵里,坚守在了你的脑海里。那么如何辨别食物养生谣言?

辨别食物养生谣言办法如下:

致癌类谣言

标题举例:“某食物吃了这么久,竟不知道它会致癌”、“黑龙江人习惯的炒菜方式竟然会致癌”、“女性经期洗头会致癌”、“植物油炒菜会致癌”、“常喝豆浆会得乳腺癌”等。

分析:某东西致癌的谣言在朋友圈流传最广。根据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致癌物分为四类:I类,对人类致癌;II类包含对人类很可能致癌的IIA类和对人类可能致癌的IIB类;III类,可疑对人致癌;IV类,对人类很可能不致癌。致癌物是有分类的,而且要经过严格的毒理学实验和流行病学实验。不是你想着某食物致癌它就致癌,另外,癌症的发生有很多因素,可能是环境因素、某些职业因素、饮食习惯和遗传等。

某食物万能型谣言

标题举例:“冬天,这种一定要多吃,保你不得病”、“难怪北方比南方高血压高,原来是因为它”、“癌症都与维生素B2有关”等。

分析:除了母乳对于4~6个月的婴儿,没有哪一种食物可以提供人体所需的全部营养素。所以要按照我国膳食宝塔的要求,均衡膳食。比如一篇关于维生素B2的文章,文章说“严重缺乏维生素B2是致癌的根本原因,维生素B2既可以治疗癌症,又可以治疗便秘,同时还能管上火、治疗各种溃疡、偏头痛,还能增强耐寒能力”。好像维生素B2可以包治百病似的,实际上没有哪类食物是万能的,关键是合理的搭配。

食物相克类谣言

标题举例:“这些食物相克,你竟然不知道”、“食物相克的小知识,不会吃会致命”、“虾类和维生素C同食,相当于砒霜”等。

分析:食物相克是中医食疗养生中的一种说法,也是前人经验的结果,在现代营养学中并不存在这种说法。根据WHO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食源性疾病是当今危害人类最大的问题,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食物过敏、肠道传染病等。所以以前认为的食物相克可能是食物本身带有的细菌或毒素,即使只吃单一一种食物,也可能会出现同样的症状。

酸碱体质类谣言

标题举例:“如何改变易致癌的酸性体质”、“酸性体质与疾病深度剖析”、“酸碱体质影响生男生女”等。

分析:人体体液的pH在7.35~7.45之间,偏碱性。除非一些疾病会影响人体体液的酸碱性之外,人体并不存在酸碱体质之说。人体体液中存在着许多缓冲调节系统,它们既能与酸性物质发生反应,又能与碱性物质发生反应,并不受酸碱性食物的影响。

温馨提示: 不要依赖某一种食物维持健康,养成食物多样化的饮食习惯,这样在保证口感、色泽和种类丰富多样的同时,有效的避免单一食物带来的食品安全风险和营养单一的问题。 掌握这些生活谣言安全小知识,对其怎样避免被食品谣言误导等知识有帮助。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05:38

不是你想着某食物致癌它就致癌,另外,癌症的发生有很多因素,可能是环境因素、某些职业因素、饮食习惯和遗传等。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05:38

分析:某东西致癌的谣言在朋友圈流传最广。根据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致癌物分为四类:I类,对人类致癌;II类包含对人类很可能致癌的IIA类和对人类可能致癌的IIB类;III类,可疑对人致癌;IV类,对人类很可能不致癌。致癌物是有分类的,而且要经过严格的毒理学实验和流行病学实验。不是你想着某食物致癌它就致癌,另外,癌症的发生有很多因素,可能是环境因素、某些职业因素、饮食习惯和遗传等。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05:39

只有提升大众对健康知识认识才能避免谣言,否则光是天天喊着这是假的那是假的没有用。
老百姓总是抱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观点,既然你说这个有害或者能够养生,真假在不能完全分辨的情况下,选择听一半信一半的态度。
打个比方,媒体说吃茄子养生延年益寿,反正吃茄子又不死人,至于能不能延年益寿,有没有科学依据重要吗?
再举个例子,媒体又说,龙虾不能和水果一起吃,是剧毒,在不能判断是否真实的情况下,一部分人肯定选择这件事有可能是真的,那就选择吃龙虾的时候不吃水果,反正也不是非要两个东西一起吃,并且会向家人和朋友宣传。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05:39

越来越多的食物养生谣言在社会中流传,使得很多人养成了错误的饮食习惯,所以说需要对食物养生谣言进行治理,那么食物养生谣言怎样治理?怎样避免被食品谣言误导?
近日,*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10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食品安全谣言防控和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及时组织辟谣,严厉惩处谣言制造者和传播者。
通知明确,谣言涉及的当事企业是辟谣的第一责任主体。对谣言明确指向具体企业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责成相关企业发声澄清;指向多个企业或者没有具体指向的,要组织研判,采取措施制止谣言传播,并采取适当方式澄清*。要加强食品谣言的规律、特点分析,建立谣言案例库,对类似谣言、季节性谣言,提高识别、判定的工作效率。
互联网是食品谣言的“重灾区”,各种“网络检测”“现场实验”也往往让公众难辨真假。通知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授权不得发布国家食品安全总体情况、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不得发布、转载不具备我国法定资质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食品检验报告,以及据此开展的各类评价、测评等信息。一旦发现违法违规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应严肃查处,并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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