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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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23:00
不能。
高级教师评审首先是个人申报。中小学教师竞聘相应岗位,要按照不低于国家和当地制定的评价标准条件,按规定程序向聘用学校提出申报。
学校对参加竞聘的教师,要结合其任现职以来各学年度的考核情况,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经集体研究,由学校在核定的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内按照一定比例差额推荐拟聘人选参加评审。
由同行专家组成的评委会,按照评价标准和办法,对学校推荐的拟聘人选进行专业技术水平评价。评审结果经公示后,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
中小学根据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将通过评审的教师聘用到相应岗位,未通过的下一年需要重新申报。
扩展资料:
高级教师职称申请的条件:
1、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
2、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3、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4、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指导、培养二级、*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5、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高级教师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23:01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汉中经济开发区社发局,市直有关教育单位:
根据*、市*关于印发《汉中市全面深化教育管理*改革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汉发[2014]18号)文件中有关教师职称实行评聘分离的要求,结合教师队伍实际,现将我市2015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对象
全市公办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研室、电教馆(站)、青少年活动中心和教师进修学校等在编在岗,并符合晋升教师职称(职务)条件的教师可以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称。凡在我市教育行政部门批 准设立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任教或在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的临聘人员,且符合晋升教师职称(职务)条件的教师,可以参照公办学校教师评审程序,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二、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和法律,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2.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3.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职,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
4.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学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其中申报正高级须有2个以上优秀等次,申报高级教师、一级教师须有1次以上为优秀等次。
5.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年均中高级不少于80学时,初级不少于40学时。
6.身心健康。
(二)业务条件
1.*教师
(1)基本掌握教育原则和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
(2)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能够较好完成所教学科的教学工作;
(3)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在幼儿园、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有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幼儿园、小学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并考核合格。
2.二级教师
(1)比较熟练地掌握教育原则和方法,能够胜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或者参与组织学生社团活动,教育效果好;
(2)熟练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本理论知识,具有所教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能够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正确传授知识、培养技能,教学效果好;
(3)掌握教育教学研究方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
(4)具备硕士学位;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在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幼儿园、小学*教师岗位任教3年以上并考核合格;
(5)任教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00课时以上(幼儿教师承担过教育教学任务),每学年均能承担校内公开教学或活动。
3.一级教师
(1)具有较强的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思想实际和年龄特征,进行思想道德教育;
(2)比较扎实地掌握所教学科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教学经验比较丰富,专业知识技能较强,能结合教学开展课外实践活动,教学效果好;
(3)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
(4)具备博士学位,见习期满;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幼儿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
(5)具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至少一个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模块);
(6)在乡镇以下学校、教学点任教,或具有1年以上农村学校支教经历的教师,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评审;
(7)申报一级教师职称(职务)者除具备以上条件外,不同类型学校、教学研究机构和教师进修学校,还应分别具备下列条件:
①高级中学(职业中学):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学历。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60学时以上(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能够熟练掌握一门专业技能,承担一门专业技术课的理论教学和对学生的实习实训指导任务,实训指导课年均不少于120学时)。治学态度严谨,教育教学效果显著,在学生思想*教育工作方面成绩显著,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有一定的班主任工作经历或者主持辅导至少1个学生社团活动;在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成绩良好;参与完成1项县区级以上教科研课题或完成1项校本研修任务,并有完整的总结报告;教育教学方法灵活多样,每学年均能承担校级以上示范观摩教学或活动。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0%以上。
②初级中学: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学历。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80学时以上(农村初级中学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300学时以上)。治学态度严谨,教育教学效果显著,在学生思想*教育工作方面成绩显著,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有一定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历或者主持辅导至少1个学生社团活动;在教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成绩良好;参与完成1项县区级以上教科研课题或完成1项校本研修任务,并有完整的总结报告;教育教学方法灵活多样,每学年均能承担校级以上示范观摩教学或活动。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0%以上。
③小学: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学历。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480学时以上(农村小学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60学时以上)。治学态度严谨,教育教学效果显著,在学生思想*教育工作方面经验丰富,有突出专长,有一定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历或者主持辅导至少1个学生社团活动;参与完成1项县区级以上教科研课题或完成1项校本研修任务,并有完整的总结报告;教育教学方法灵活多样,每学年均能承担校级以上示范观摩教学或活动。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0%以上。
④幼儿园: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毕业学历。任现职以来承担过各年龄段幼儿教育教学工作。工作态度严谨,教育教学效果显著,在幼儿道德启蒙教育工作方面经验丰富,有突出专长,有一定的班主任工作经历;参与完成1项县区级以上教科研课题或完成1项园本研修任务,并有完整的总结报告;教育教学方法灵活多样,每学年均能承担校级以上示范观摩教学或活动。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0%以上。
⑤教学研究机构: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学历。任现职以来主持完成的县区级以上教科研课题不少于1项,并有完整的总结报告;在公开出版的教育刊物上发表的教科研论文不少于2篇。每年深入学校指导教育教学累计不少于40天;执教示范课或举办学术讲座不少于2次。单位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0%以上。
⑥教师进修学校: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学历。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160学时以上,能够出色完成教学任务;主持完成县区级以上教科研课题不少于1项,并有完整的总结报告;在公开出版的教育刊物上发表的教科研论文不少于2篇。每年承担校级以上的示范课或观摩课不少于2次。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0%以上。
4.高级教师
(1)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思想实际和年龄特征,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
(2)对所教学科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特色;
(3)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改进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4)能发挥教育教学带头人的作用,在指导和培养二级、*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5)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有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6)在乡镇以下学校、教学点任教,或具有1年以上农村学校支教经历的教师,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评审;
(7)取得国家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2个模块的合格证,符合免试条件除外;
(8)申报高级教师职称(职务)除具备以上条件外,不同类型学校、教学研究机构和教师进修学校,还应分别具备下列条件:
①高级中学(职业中学):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学历。高级中学及职业中学教师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60学时以上(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能够熟练掌握一门专业技能,承担一门专业技术课的理论教学和对学生的实习实训指导任务,实训指导课年均不少于120学时);治学态度严谨,教育教学效果显著,在学生思想*教育工作方面成绩显著,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有一定的班主任工作经历或者主持辅导至少1个学生社团活动;参与完成1项市级以上教科研课题或完成2项校本研修任务,并有完整的总结报告;教育教学方法灵活多样,能承担县(区)级以上的示范观摩教学,或者在县(区)级以上会议上进行经验交流,或者教育教学工作获得县(区)级*奖励;培养、指导至少2名二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0%以上。
②初级中学: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学历。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380学时以上(农村初级中学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300学时以上);治学态度严谨,教育教学效果显著,在学生思想*教育工作方面成绩显著,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有一定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历或者主持辅导至少1个学生社团活动;参与完成1项市级以上教科研课题或完成2项校本研修任务,并有完整的总结报告;教育教学方法灵活多样,能承担县(区)级以上的示范观摩教学,或者在县(区)级以上会议上进行经验交流,或者教育教学工作获得县(区)级*奖励;培养、指导至少2名二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0%以上。
③小学: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学历。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480学时以上(农村小学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360学时以上);治学态度严谨,教育教学效果显著,在学生思想*教育工作方面经验丰富,有突出专长,有一定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历或者主持辅导至少1个学生社团活动;参与完成1项市级以上教科研课题或完成2项校本研修任务,并有完整的总结报告;教育教学方法灵活多样,能承担县(区)级以上的示范观摩教学或活动,或者在县(区)级以上会议上进行经验交流,或者教育教学工作获得县(区)级*奖励;培养、指导至少2名二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0%以上。
④幼儿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学历。任现职以来承担过各年龄段幼儿的教育教学工作;工作态度严谨,教育教学效果显著,在幼儿道德启蒙教育工作方面经验丰富,有突出专长,有一定的班主任工作经历;参与完成1项市级以上教科研课题或完成2项园本研修任务,并有完整的总结报告;教育教学方法灵活多样,能承担县(区)级以上的示范观摩教学,或者在县(区)级以上会议上进行经验交流,或者教育教学工作获得县(区)级*奖励;培养、指导至少2名二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0%以上。
⑤教学研究机构: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学历。任现职以来主持完成的市级以上教科研课题不少于1项,并有完整的总结报告;在公开出版的教育刊物上发表的教科研论文不少于3篇;培养和指导二级、*教师不少于5名,并取得一定成绩。每年深入学校指导教育教学累计不少于50天;执教县(区)级示范课或举办学术讲座不少于4次。单位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0%以上。
⑥教师进修学校: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学历。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160学时以上,能够出色完成教学任务;主持完成市级教科研课题不少于1项,并有完整的总结报告;在公开出版的教育刊物上发表的教科研论文不少于3篇;培养和指导的二级、*教师不少于3名,并取得一定成绩。每年执教的县(区)级以上示范课或观摩课不少于2次。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0%以上。
(三)破格条件
对业务水平高,业绩能力强的优秀教师,可不受学历、任职时间的要求,在符合业务条件的基础上,并满足下列条件,可破格申报上一级职称(职务)。
1.二级教师符合下列两项条件者,可破格申报一级教师。
(1)公开出版教育教学专著1部或在公开出版的教育刊物上发表教科研论文不少于3篇,其中核心期刊不少于1篇;
(2)主持完成市级以上教科研课题不少于1项,并参与完成县(区)级课题不少于2项;
(3)在教育教学方面获得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奖励的第一完*。
2.一级教师符合下列两项条件者,可破格申报高级教师。
(1)公开出版教育教学专著1部或在公开出版的教育刊物上发表教科研论文不少于4篇,其中核心期刊不少于2篇;
(2)主持完成省级以上教科研课题不少于1项,并参与完成市级课题不少于2项;
(3)在教育教学方面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奖励的第一完*。
三、申报程序
2015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晋升职称申报程序及方法,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个人申请。申报人写出书面申请,向学校提交反映本人品德修养、教学质量、学术水平等方面的材料。
(二)学校推荐。学校审核材料真实性,采取量化考核等办法,择优推荐评审对象,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7天,节假日顺延)。
(三)测试答辩。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人员必须符合相应教师职务标准条件。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达到良好以上等次的,方可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2015年度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申报高级、一级教师职务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工作,统一委托给县区教育、*门组织实施。市直教育单位申报高级、一级教师职务人员,由市教育局出具委托函,参加单位所在地县区教育、*门组织的测试答辩。组织实施时,市教育局、市人社局派人全程现场监督指导。
(四)免测试答辩。任现职以来近两个聘期内获市级以上(含市级人社、教育部门联合表彰的)优秀校长、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特级教师、汉中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311人才等与教育教学能力密切相关荣誉称号的教师申报高级、一级教师职务可免于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在山区学校(具体范围由县区教育、*门严格确定)工作,累计从教时间男满30年、女满25年,至今仍在山区教育教学一线任教的教师,可免于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免试人员需填写《汉中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免试审批表》(附件3),并附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山区学校从教时间证明及近一学期本人教案等资料。
(五)答辩方式方法
1.各县区教体局务于7月30日前以书面文件报能力测试答辩实施方案,并附《汉中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人员花名册》(附件2,一式两份)和《汉中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免试审批表》(附件3)。
2.各县区组织实施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工作,要及早按学科建好评委库和答辩题库,各学科组评委由3至5人组成,评委库按实际各学科组1:3的比例建立,评委人选原则上应是高级教师,优先从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汉中名师和特级教师骨干体系中确定。答辩题库,以结构性问题为主,按实际需要数量的2倍建立。测试答辩实际所需评委和答辩题,届时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督查人员从所建库中随机选定。
3.各县区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工作结束后,要按比例确定良好以上等次申报人员,并将拟通过能力测试答辩申报人员和免于测试答辩申报人员在县区教育网上公示7天(不含节假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行政隶属关系逐级推荐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