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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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00:07
委托书
委 托 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
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
本人(姓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省** 市**乡** 村村民,依法享有选举权。现因**事不能亲自参加将于**年** 月**日举行的 选举,特委托(姓名)代替本人参加本次选举。被委托人在本次选举中的一切行为,均由本人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委托的期限仅为**年** 月**日,并且仅限于选举事项,其它时间和其他事项无效。
委托人:(亲笔签字)
被委托人:(亲笔签字)
委托日期:
选举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选举的分类:
1、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
直接:中国选举法规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出;
间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
2、等额选举和差额选举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第二十六条 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每次选举前对上次选民登记以后新满十八周岁的、被剥夺*权利期满后恢复*权利的选民,予以登记。对选民经登记后迁出原选区的,列入新迁入的选区的选民名单;对死亡的和依照法律被剥夺*权利的人,从选民名单上除名。
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
第二十七条 选民名单应在选举日的二十日以前公布,实行凭选民证参加投票选举的,并应当发给选民证。
第二十八条 对于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对申诉意见,应在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申诉人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向人民*起诉,人民*应在选举日以前作出判决。人民*的判决为最后决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00:08
委托书
委 托 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
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
本人(姓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省** 市**乡** 村村民,依法享有选举权。现因**事不能亲自参加将于**年** 月**日举行的 选举,特委托(姓名)代替本人参加本次选举。被委托人在本次选举中的一切行为,均由本人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委托的期限仅为**年** 月**日,并且仅限于选举事项,其它时间和其他事项无效。
委托人:(亲笔签字)
被委托人:(亲笔签字)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