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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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12:08
民诉法裁定驳回起诉的具体条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第一百二十四条 不予受理
人民*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第一百五十四条 裁定范围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 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员署名,加盖人民*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12:08
新民诉裁定驳回起诉适用的情形有:
一、驳回起诉所要解决的是立案受理后具有程序意义上的诉权问题,它针对的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的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0条的规定,人民*对驳回起诉适用裁定的方式,当事人对裁定不服可以上诉,适用的方式与不予受理相同。其不同点主要是,不予受理适用于当事人起诉后,人民*立案受理之前;而驳回起诉是发生在人民*对案件立案受理之后。 驳回起诉适用于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的4项起诉条件或属于第111条所列7种情形以及有相关规定的情况。具体有以下几种:
1、原告自身缺乏诉讼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起诉,需其法定代理人代理。
2、原告不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如其所主张的权利属于他人或是他人的权利受到了侵害。
3、没有明确的被告。如被告的信息不祥,人民*无法通知被告应诉。
4、无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如原告要求被告赔偿损失,却说不出赔偿多少数额。
5、不属人民*主管工作的范围。如单位内部分房或内部工作责任制规定的内容。
6、没有管辖权或按照级别管辖的规定,不属于该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如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由原、被告住所地以外的合同履行地的*管辖,或经济案件的标的额应由其上级*管辖的案件。
7、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其按申诉处理后当事人拒绝的,但人民*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如判决或裁定生效后,原告或被告对同一事实提出新的证据起诉的。
8、按照法律规定,当事人不得在一定期限内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如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9、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
10、属于行政诉讼范围的。如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11、双方当事人之间有仲裁协议、约定仲裁的案件。如当事人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争议发生后,双方达成仲裁协议的。但当事人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处。
12、未经劳动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或虽经劳动仲裁但不属于人民*受理的劳动争议。如劳动争议案件未经劳动仲裁前置程序的处理,当事人直接向人民*起诉的。
13、二审程序审理中认为依法不应由人民*审理的案件。如一审*裁判后,当事人上诉,经二审*审查,不属于人民*受理的案件。
二、驳回诉讼请求,是指人民*对已经立案受理的案件经审理后,发现原告请求*保护的实体权利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因而对原告的请求不予保护的司法行为。所要解决的是实体意义上的诉权问题,它针对的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实体请求,用判决的方式作出。
驳回诉讼请求适用于以下范围:
1、请求保护的实体权利未受到侵害或虽然受到侵害,但所造成的损失已由侵害人填补。
2、与他人未发生争议或虽然发生争议,但争议已经解决。
3、放弃实体权利,如已过诉讼时效等。
4、被告不适格。对于上述前三种情况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已形成共识,对后一种被告不适格,是驳回起诉还是驳回诉讼请求在司法实务中存有很大争议。
这些是驳回起诉具体适用的情形,看看是否是你需要的。还是你需要的是驳回起诉的情况列举。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12:09
新民诉裁定驳回起诉适用的情形有:
一、驳回起诉所要解决的是立案受理后具有程序意义上的诉权问题,它针对的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的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0条的规定,人民*对驳回起诉适用裁定的方式,当事人对裁定不服可以上诉,适用的方式与不予受理相同。其不同点主要是,不予受理适用于当事人起诉后,人民*立案受理之前;而驳回起诉是发生在人民*对案件立案受理之后。
驳回起诉适用于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的4项起诉条件或属于第111条所列7种情形以及有相关规定的情况。具体有以下几种:
1、原告自身缺乏诉讼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起诉,需其法定代理人代理。
2、原告不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如其所主张的权利属于他人或是他人的权利受到了侵害。
3、没有明确的被告。如被告的信息不祥,人民*无法通知被告应诉。
4、无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如原告要求被告赔偿损失,却说不出赔偿多少数额。
5、不属人民*主管工作的范围。如单位内部分房或内部工作责任制规定的内容。
6、没有管辖权或按照级别管辖的规定,不属于该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如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由原、被告住所地以外的合同履行地的*管辖,或经济案件的标的额应由其上级*管辖的案件。
7、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其按申诉处理后当事人拒绝的,但人民*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如判决或裁定生效后,原告或被告对同一事实提出新的证据起诉的。
8、按照法律规定,当事人不得在一定期限内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如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12:09
*审理民事案件,裁定驳回起诉的情形:
1、原告自身缺乏诉讼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原告不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没有明确的被告;
4、无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5、不属人民*主管工作的范围;
6、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其按申诉处理后当事人拒绝的;
7、按照法律规定,当事人不得在一定期限内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
8、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
9、属于行政诉讼范围的;
10、双方当事人之间有仲裁协议、约定仲裁的,应向原告告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仍不撤诉的;
11、未经劳动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或虽经劳动仲裁但不属于人民*受理的劳动争议;
12、二审程序审理中认为依法不应由人民*审理的案件。
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三)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