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如何办理夫妻投靠落户手续?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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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31 18:19

一、配偶随迁落户办理流程

1、申请人携带材料到所属分局办理(人口服务大厅办理),未设立人口服务大厅的分局,到所辖派出所办理。

2、审核申请人提交的证件及证明材料,核实其真实性、有效性,派出所审批后,分局审批。

3、分局批准后,告知申办人办理结果。

二、子女投靠落户需要以下条件:

1、未婚子女可选择投靠随父随母迁移落户,但已到法定结婚年龄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或村居委会出具的未婚证明。

2、未满18周岁的孙子女或外孙子女,已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区域内的学校就读的,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户籍所在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办理投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落户。

3、父母在城市市区、县城区范围内无子女照顾的,其在户籍所在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请其1名子女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一并办理随父母落户。

三、申办资格

办理投夫、投妻进德落户,不受双方年龄和双方的婚龄*,只要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即可凭结婚证、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申请办理落户,由派出所受理市局审批。

四、办理时限

凡由派出所审批办理的户口,5个工作日办结。凡由市局审批办理的户口,从报送日之起15个工作日办结。凡由市局直接受理审批办理的户口,5个工作日办结。凡由派出所受理,市局审批的户口,15个工作日办结。

扩展资料:

夫妻投靠落户所需材料:

1、凡符合夫妻投靠来市入户条件的本市居民的配偶,户口在外地且无正式工作的,可申请来市随夫(或妻)入户。

2、凡申请夫妻投靠入户的,必须向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分局*中心)提出入户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派出所(或分局*中心)办理审核手续(属证件的,可经派出所(或分局*中心)验核后,提供复印件)。

3、申请配偶来市入户,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申请入户的书面报告。 

(二)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以及街镇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或计生证)。 

(三)申请来市入户一方属非农业人口的,须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失业证。

(四)属重病的需出具市一级医院诊断结果证明,属重残的需出具市一级残联核发的残疾证。

(五)属特困户的需提供街镇*出具的调查证明及有关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

4、被批准来市随配偶入户的,由派出所(或分局*中心)通知申请入户人到市*综合*厅领取《准迁证》后。

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 ,然后再凭《准迁证》 (第三联)及《户口迁移证》、配偶的户口簿到派出所(或分局*中心)办理入户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夫妻投靠落户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31 18:20

办理落户所需的材料:(1)《户籍迁移申请表》一式二份;(2)申请人书面申请;(3)申请人、迁移人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身份证及复印件;(4)结婚证及其复印件;(5)在本区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证明;(6)迁入地村委会或社区签署意见并盖章;(7)“农嫁居”夫妻投靠人员,迁往农村落为农业户口的,还需提供所在镇、乡、街道同意迁入的意见;(8)其他视情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办理程序:申请人将上述材料准备齐全后,提交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经派出所辖区民警调查核实派出所领导审批后,由派出所统一将材料上报分局户政管理部门审批,办理准迁手续,派出所在接到分局审批决定后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31 18:20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夫妻投靠户口迁移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投靠人的身份证件、户籍证明(户口簿);

2、被投靠人的户籍证明(户口簿)、户主同意落户证明;

3、婚姻状况材料(结婚证);

4、合法稳定住所材料(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

5、房屋有产权共有人的,还应提交共有人同意落户的声明;

6、被投靠方为现役军人的,还需要提供现役军人证件;

7、有未成年子女随迁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者《收养登记证》等父*女关系证明。

具体材料以当地*派出所户籍办理处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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