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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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11:10
申请人须是户主。
《供电营业规则》第十八条规定
(1)用户申请新装或增加用电时,应向供电企业提供用电工程项目批准的文件及有关的用电资料,包括用电地点、电力用途、用电性质、用电设备清单、用电负荷、保安电力、用电规划等,并依照供电企业规定的格式如实填写用电申请书及办理所需手续。
(2)未按前款规定办理的,供电企业有权拒绝受理其用电申请。
(3)如因供电企业供电能力不足或*规定*的用电项目,供电企业可通知用户暂缓办理。
第十九条
供电企业对已受理的用电申请,应尽速确定供电方案,在下列期限内正式书面通知用户:
居民用户最长不超过五天;低压电力用户最长不超过十天;高压单电源用户最长不超过一个月;
高压双电源用户最长不超过二个月。若不能如期确定供电方案时,供电企业应向用户说明原因;
用户对供电企业答复的供电方案有不同意见时,应在一个月内提出意见,双方可再行协商确定。用户应根据确定的供电方案进行受电工程设计。
范文:
尊敬的市(县)供电局领导:
我是xxx社区居委会居民,现在一家x人。因我家在xxx路建房居住,因为没有电,生活上不方便。用别人家的电,电表、线路负荷重,容易发生事故,很不安全。
为方便生活和用电安全,我们特意向领导提出申请,申请安装电表,接电入户(接220V照明电,功率为5000W)。安装地址:xxx镇xxx路xxx号。
望领导批准!
申请人:xxx
年 月 日
扩展资料:
危害供用电安全、扰乱正常供用电秩序行为,属于违约用电行为。供电企业对查获的违约用电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有下列违约用电行为者,应承担其相应的违约责任:
1.在电价低的供电线路上,擅自接用电价高的用电设备或私自改变用电类别的,应按实际使用日期补交其差额电费,并承担二倍差额电费的违约使用电费。使用起讫日期难以确定的,实际使用时间按三个月计算。
2.私自超过合同约定的容量用电的,除应拆除私增容设备外,属于两部制电价的用户,应补交私增设备容量使用月数的基本电费,并承担三倍私增容量基本电费的违约使用电费;
其他用户应承担私增容量每千瓦(千伏安)50元的违约使用电费。如用户要求继续使用者,按新装增容办理手续。
3.擅自超过计划分配的用电指标的,应承担高峰超用电力每次每千瓦1 元和超用电量与现行电价电费五倍的违约使用电费。
4.擅自使用已在供电企业办理暂停手续的电力设备或启用供电企业封存的电力设备的,应停用违约使用的设备。
属于两部制电价的用户,应补交擅自使用或启用封存设备容量和使用月数的基本电费,并承担二倍补交基本电费的违约使用电费;
其他用户应承担擅自使用或启用封存设备容量每次每千瓦(千伏安)30元的违约使用电费。启用属于私增容被封存的设备的,违约使用者还应承担本条第2项规定的违约责任。
5.私自迁移、更动和擅自操作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电力负荷管理装置、供电设施以及约定由供电企业调度的用户受电设备者,属于居民用户的,应承担每次500元的违约使用电费;
属于其他用户的,应承担每次5000元的违约使用电费。
6.未经供电企业同意,擅自引入(供出)电源或将备用电源和其他电源私自并网的,除当即拆除接线外,应承担其引入(供出)或并网电源容量每千瓦(千伏安)500元的违约使用电费。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供电营业规则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11:10
网上找些其他的申请书,然后修改修改就行了,申请人,被申请单位,日期,地址什么的清楚应该就ok吧,如果供电局有样板申请书就更好了,或者问下供电单位有没有专用的表格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11:11
该项的申请人应该是户主,该申请书的格式及内容,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来写:
XXXXXX申请书
XXXXX镇(街)政(府)(该项是向房屋所在地的镇级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后,再去电力管理部门开通的):
本人XXX,户籍所在地为XXXXXXXXXXXXXX辖区XX路XX号,身份证编码:XXXXXXXXXXXXXXXXXX;本人于XXXX年XX月XX日,经XXXXXX部门审批,在本户的宅基地XXXXX处建筑房屋一栋,现因本人成家后,已与父母分户,搬入新房后,需要用电,因此 申请该建筑的电(表)一户,望工作人员(审)核后,早日批准为盼!
此致!
申请人(签名并捺手印):XXX
申请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