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工伤赔偿标准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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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13:50

  1、在工作期间突发高血压导致脑溢血:在48小时内治疗无效而去世的,才能算工伤;超过48小时去世的,不能算工伤。

  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2、“请问用人单位应该怎样赔偿?”:如果属于工伤,不一定就是单位赔偿:(1)单位已经为你父亲缴纳了工伤保险的,应由工伤保险机构赔偿;
  (2)单位没有为你父亲缴纳工伤险的,才应由单位负责按工伤标准赔偿。

  3、工亡索赔程序:
  (1)先认定工伤:单位应在你父亲去世后30天内为你父亲申报工伤;如果单位不给申报,你家人应在一年内自行向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
  (2)拿到工亡认定书后,可以和单位或工伤保险机构协商索赔,协商不成时,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4、可以索要的赔偿包括:治疗期间和医疗费、护理费、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亡后可以要求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具体标准请参考《工伤保险条例》第29-37条的规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13:51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最高为78000元,最低为15600元;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15个月的天津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即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
金为39000元)。
备注一:
1、以上各项工伤赔偿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计算所得。
2、除以上各项赔偿外,工伤赔偿项目还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
3、以上赔偿金额标准按天津市2008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600元为基数计算。
4、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
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5、已经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职工重新就业后旧伤复发的,用于工伤治疗的费用超过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50%以上的部分,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领取伤残津贴的职工或者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其常住地不在本市的,可以按照下列标准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关系同时终止:(一)领取伤残津贴的,最高
不超过15年;(二)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子女不满18周岁的计算至18周岁;其他供养亲属最高不超过15年。
6、本赔偿标准只适用于天津市各区。
7、请大家注意!因受伤者的本人工资、各地职工月平均工资和地方法规规定各不同,故各地赔偿标准也不一致。关于各地职工月平均工资,大家可以上网搜索查找或者到当
地统计局咨询。
希望我的答案可以给您带来帮助!如有疑惑请直接好友进一步沟通!!!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13:51

在工作时间内突发自身疾病,48小时内死亡的视同工伤。去申请工伤认定吧,具体赔偿问劳动局吧,各地赔偿标准有差异的。超过48小时的,就不是工伤,单位不用赔偿。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13:52


存在劳动关系,应先申请认定工伤,工伤认定后那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赔偿。
如果是劳务雇佣关系下的因工受伤,那应委托律师由律师事务所出具委托书进行人身损害伤残鉴定,等级出来后按侵权人身损害规定进行赔偿。
两种赔偿法律规定的赔偿项目均有多项,需要提供具体的证据材料才有可能计算。而且很多计算标准依所在省份不同而不同。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13:52

你好,工亡首先要做认定 在区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为因公死亡才可以享受相关待遇!
其次,又要分有没有缴纳工伤保险,
如果缴纳了 员工可以享受单位给予的60各月社平工资的抚恤金 6个月社平工资的丧葬费
如果没有缴纳 员工家属可以按月向单位支取抚养费,赡养费
我也是天津的 可以咨询我! 联系方式在个人资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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