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撰写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说明书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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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9 12:20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由附图;说明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该名称应当与请求书的名称一致;说明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技术领域:写明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所属的技术领域;
2)背景技术:写明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理解、检索、审查有用的背景技术;有可能的,并引证反映背景技术的文件;
3)发明内容: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以及解决其技术问题采取的技术方案,并对照现有的技术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4)附图说明:说明书有附图的,对说明书进行简略说明;
5)具体实施方式:详细写明申请人认为实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优选方式;必要是,举例说明;有附图的,对照附图。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人应当按照上述规定的方式和顺序撰写说明书,并在说明书每一部分前面写明标题,除非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性质用其他方式或者顺序撰写能节约说明书的篇幅并使他人能够准确理解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此外,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说明书应当用词规范、语句清楚,并不得使用"如权利要求……所述的……"一类的引用语,也不得使用商业性宣传用语。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9 13:38

一、专利申请的类型   专利申请分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针对产品、方法或者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可以申请发明专利;针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针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二、受理的条件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请求书、说明书(实用新型必须包括附图)和权利要求书,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请求书和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后,应当明确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并通知申请人。   第四十条:专利申请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缺少请求书、说明书(实用新型无附图)和权利要求书的,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缺少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的;   (二)未使用中文的;   (三)不符合本细则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的;   (四)请求书中缺少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及地址的;   (五)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十八条或者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的;   (六)专利申请类别(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不明确或者难以确定的。   三、代办处专利申请受理的范围   1.可以受理的专利申请文件   (1)内地申请人面交或寄交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   (2)港、澳、台地区的个人委托内地专利代理机构面交或寄交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   2.不能受理的专利申请文件   (1)PCT申请文件;   (2)外国申请人及港、澳、台地区法人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   (3)分案申请文件;   (4)有要求优先权声明的专利申请文件;   (5)专利申请被受理后提交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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