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2:06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05:44
我认为您的思想太偏激了,一项发明专利,审查周期4-5年也是经常有的。
每个审查员都是有工作任务要求的,从其自己的利益出发,尽快结案对他们才有好处的。您的案子审了这么久,估计接到过好几次审查意见了吧?!我认为这是审查员对您的案子负责的表现,您应该感谢审查员给您这么多次申辩的机会才对哦!
审查员驳回您的专利申请,就是从他的角度认为该专利申请的内容不符合专利法授权的条件,所以才会发出驳回通知书。根据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还有专利审查部门的内部规定,对于驳回通知书的发出是由严格规定的,所以审查员发出驳回通知都是经过慎重考虑的。
专利审查过程中提供了“复审”的程序,就是出于对申请人的负责,当申请人有理由认为审查员的驳回决定是不复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就可以申请复审程序,对审查员的决定进行评价。一般,复审的审查员不是一个人,而是三个人组成一个小组,这也是为了防止不公平。如果你的理由很充分,就是由于原审查员对您的技术方案理解的偏差导致的驳回,那复审的成功率很高的哦!
专利申请是个法律程序,尤其是发明专利的审查过程比较严格,因此,对于发明专利的申请,我建议您还是找执业专利代理人来帮您处理比较妥当。这样能够更有效的维护您的利益。追问老师好,您的回答的确非常专业和详细,是善意的,也是富有建设性的;我也很愿意把这件很棘手的案子交给专业的部门去办理,可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就是我没有能力支付这笔代理费,我是个七十多岁的老年人,除了享受每个月55元的国家恩典以外没有一分钱的收入,我的生活已经拮据到近乎难以维系的地步,我感觉在别人的眼睛里,我做的事情是多余的,所以我别无选择;这就告诉我只要有三寸气在,就只能依赖于这块烂肉了;
追答申请专利是一种经济投资哦!
专利法的立法本意也是为了促进工业技术的发展、维护专利权人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所以,专利申请是自愿的原则,包括每年的维持费都是自愿缴纳的原则。
如果您申请专利一直在赔钱,获得的专利权又没有主动去实施,那这件事情就没有必要继续了。
从法律角度看:您申请专利的事情,由于没有去实施的意识,进而导致既没有给工业技术的发展做出贡献、也没有给自己带来经济上的收入,所以您现在申请专利的行为也不符合专利法的立法本意。也没有必要再继续。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05:44
1、“如果专利申请被驳回该怎么办号,请求复审个胜诉的可能有吗?”
---当然有,通常视你的复审理由是否充分而定。必要时,请求复审时可修改申请文件。
2、遇到审查不公,可上北京一中院起诉。---你的专利申请委托有专利代理人吗?他们也确实认为是明显审查不公?如果没有,最好先咨询下他们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