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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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3 06:18
1、进行外观设计侵权判定,应当通过一般消费者的视觉进行直接观察对比,不应通过放大镜、显微镜等其他工具进行比较。但是,如果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产品外观设计在申请专利时是经过放大的,则在侵权比对时也应将被控侵权产品进行相应放大进行比对。应当首先审查被诉侵权产品与外观设计产品是否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种类产品。
2、根据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使用目的、使用状态),认定产品种类是否相同或者相近。确定产品的用途时,可以按照下列顺序参考相关因素综合确定: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产品的功能以及产品销售、实际使用的情况等因素。
如果外观设计产品与被诉侵权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使用目的、使用状态)没有共同性,则外观设计产品与被诉侵权产品不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种类产品
3、判定是否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应当以是否相同或者相近似为标准,而不以是否构成一般消费者混淆、误认为标准。
应当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一般消费者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判断外观设计是否相同或者近似,而不应以该外观设计专利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设计人员的观察能力为标准。
判断外观设计是否相同或相近似时,不应以外观设计创作者的主观看法为准,而以一般消费者的视觉效果为准。
一般消费者,是一种假设的“人”,对其应当从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两方面进行界定。
一般消费者的知识水平是指,他通常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日之前相同种类或者相近种类产品的外观设计及其常用设计手法具有常识性的了解。
一般消费者的认知能力是指,他通常对外观设计产品之间在形状、图案以及色彩上的区别具有一定的分辨力,但不会注意到产品的形状、图案以及色彩的微小变化。
对外观设计产品的一般消费者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作出具体界定时,应当针对具体的外观设计产品,并考虑申请日前该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发展过程。
4、判断外观设计是否构成相同或相近似时以整体观察、综合判断为原则,即应当对授权外观设计、被诉侵权设计可视部分的全部设计特征进行观察、对能够影响产品外观设计整体视觉效果的所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后作出判断。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3 06:18
首先打铁还需自身硬。在自己专利无瑕疵的情况下。要考虑几个因素:
是否侵权、侵权的证据是什么、损失如何计算、维权的目的是什么、维权的途径有那些等等。
1、是否侵权:根据《专利法》第56条第二款之规定,其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司法实践中的认定方法,通常是以产品的功能、用途作为标准,同时参考国际外观设计分类洛表有关商品的分类。通俗说,即以普通消费者的眼光,对被授予专利的外观设计与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进行要部观察,整体判断。
2、侵权的证据:建议*保全或公证取证。
3、损失如何计算:
最高人民*在《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中,就专利侵权的损害赔偿问题提出了三种计算方法:依次为三种,不能确定的,*酌定,实际上各个*酌定判决会有很大的差距。
3.1以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作为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是:因侵权人的侵权产品(包括使用他人专利方法生产的产品)在市场上销售侵使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的销售量下降,其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利润所得之积,即为专利权人的实际经济损失。
3.2以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全部利润作为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是:侵权人从每件侵权产品(包括使用他人专利方法生产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所得之积,即为侵权人所得的全部利润。
3.3以不低于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
4.维权的目的是什么?如果仅仅为维护自己的产品市场,那通过非诉手段解决为好。但要注意先固定证据。
5、维权的途径:相关部门行政投诉、发律师函、诉讼解决等等。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3 06:19
可以进行申诉,但是要准备好有效证据,如果需要帮助的话,可以联系我追问其中一点就是,他在我提交申请专利之前就已经有开始在生产,胜诉的几率有多大呢?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3 06:19
可以,
但是你的专利还应该申请检索后才可以诉诸*。
你现在也可以发函或者其他方式告诉哪是你的专利技术。追问其中一点就是,他在我提交申请专利之前就已经有开始在生产,胜诉的几率有多大呢?
追答你的产品在申请专利之前巳经上市,
哪就等于公知技术。
你的专利得不到保护,
胜诉可能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