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在调解之后还能不能反悔,在时间上有没有规定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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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4-27 21:18

民事诉讼在调解之后调解书送达前可以反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九条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应当及时判决。

第二百零一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第二百条 再审理由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调查收集,人民*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第二百零五条 申请再审期限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四条 审查申请和再审法庭

人民*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以上的人民*审理,但当事人依照本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选择向基层人民*申请再审的除外。最高人民*、高级人民*裁定再审的案件,由本院再审或者交其他人民*再审,也可以交原审人民*再审。

第二百零五条 申请再审期限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第二百零六条 原裁判和调解书执行中止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

第二百零七条 再审适用程序

人民*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上级人民*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人民*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4-27 22:36

民事诉讼在调解之后调解书送达前可以反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九条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应当及时判决。

第二百零一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中规定:

第一百四十八条 当事人自行和解或者调解达成协议后,请求人民*按照和解协议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制作判决书的,人民*不予准许。

第一百五十条 人民*调解民事案件,需由无请求权的第三人承担责任的,应当经其同意。该第三人在调解书送达前反悔的,人民*应当及时裁判。

第三百零三条 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后,未中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执行的,执行*对第三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提出的执行异议,应予审查。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4-28 00:10

民事诉讼在调解之后调解书送达前可以反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九条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应当及时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是以*为根据,结合我国民事审判工作的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14年12月18日由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第1636次会议通过,自2015年2月4日起施行。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基层人民*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中级人民*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确定由中级人民*管辖的案件。

第十九条高级人民*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二十条最高人民*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第二节 地域管辖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4-28 02:02

在调解过程中或调解书送达前可以反悔,由人民*及时判决;对于已经生效的民事调解书,如果反悔的,只能申请再审,走审判监督程序;提出再审的时间一般是调解书产生效力的6个月内。

《民事诉讼法》

第十六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九十六条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第九十九条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应当及时判决。

第二百零一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第二百零二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第二百零五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第二百零六条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5〕5号 )

第一百四十九条  调解书需经当事人签收后才发生法律效力的,应当以最后收到调解书的当事人签收的日期为调解书生效日期。 

第四百零九条  人民*对调解书裁定再审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当事人提出的调解违反自愿原则的事由不成立,且调解书的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裁定驳回再审申请;

(二)人民*抗诉或者再审检察建议所主张的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理由不成立的,裁定终结再审程序。

前款规定情形,人民*裁定中止执行的调解书需要继续执行的,自动恢复执行。

第四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的再审申请被上级人民*裁定驳回后,人民*对原判决、裁定、调解书提出抗诉,抗诉事由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受理抗诉的人民*可以交由下一级人民*再审。

第四百一十九条  人民*收到再审检察建议后,应当组成合议庭,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发现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确有错误,需要再审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裁定再审,并通知当事人;经审查,决定不予再审的,应当书面回复人民*。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4-28 04:10

民事诉讼在调解之后,在调解书送达前可以反悔。

调解书需经当事人签收后才发生法律效力的,应当以最后收到调解书的当事人签收的日期为调解书生效日期。

《民事诉讼法》第十六章审判监督程序第九十六条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第九十九条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应当及时判决。

第二百零一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第二百零二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第二百零五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第二百零六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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