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伦斯·科尔伯格认为道德的发展过程分为哪六个阶段?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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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4-10 14:47

哈佛大学的劳伦斯·科尔伯格把道德的发展过程分为六个阶段,儿童必须经由这个过程才能成为能够完全承担道德责任的人,并且,这个过程是可以测量。这六个阶段分别是:惩罚与顺从取向阶段、工具性的相对主义取向阶段、人际关系协调阶段、“法律与秩序”取向阶段、社会契约法律取向阶段、普遍的伦理原则取向阶段。

在第一个惩罚与顺从取向阶段,要避免惩罚的“大棒”或者接受奖赏的“胡萝卜”,儿童按照被告知的选择那样做。在第二阶段,基于有限的互惠原则,儿童既做可以满足自己需要的事情,也做可以满足他人需要的事情。在第三阶段,基于孩子渴望得到他人认可和表扬的心理和青春期少男少女服从流行的道德观念,孩子会做一些受人认可的事情。在第四阶段,年轻人开始承担他或她的责任,表现出对权威的尊重,为既定的社会秩序本身而维护它。在第五阶段,成年男女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只要在这个过程中不伤害他人。在第六阶段,成年男女采取本质上康德式的道德观(康德认为,一个行为是否符合道德规范并不取决于行为的后果,而是采取该行为的动机;一个人只有遵守道德法则时,才是自由的,因为这个人遵守的是自己制定的道德准则,而如果只是因为自己想做而做,则没有自由可言,你就成为各种事物的奴隶),成年男女在这个阶段不再被自我利害、他人意见或道德法规的力量所控制,而是通过自我规范、自我恪守如正义、互惠、尊重个人尊严等普遍原则,来支配自己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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