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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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16:14
如果收到*通知不去接受询问,后果一般较为严重。
如果接到两次传唤通知都没有及时到达指定地点配合*机关调查的话,*机关可以采取带有强制性的拘传措施来配合其调查。如果是属于刑事传唤的话,犯罪嫌疑人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不去的,那么司法机关此时可以依法对其进行拘传。
强制传唤,是*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时,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嫌疑人,使用强制方法将其带至*机关或指定地点接受询问的一种*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另外违法嫌疑人被传唤到案后和询问查证结束后,应当由其在传唤证上填写到案时间和询问查证结束时间并签名。拒绝填写或者签名的,办案人民*应当在传唤证上注明。对被传唤的违法嫌疑人,*机关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案情复杂,违法行为依法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违法嫌疑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或者*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