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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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3 01:03
具体山东什么地方。山东各个地方的报销*也不太一样。新农合是每年年底缴纳下一年的参合费用,过期是无法补缴的。另外要看看是什么病,如果是重大疾病的话,符合条件是按照70%报销,剩下的,自负8000以下的部分,保险公司承担17%,8000以上部分保险公司承担73%。如果是普通病的话,我知道的有4种*,1省外就医不需要转诊,报销比例大概35%-40%2省外就医未转诊,不予报销。3省外就医未转诊按照正常比例的60%报销。比例是(35%-40%)*0.部分县还执行一个保底报销方案。如按照上述报销方案,报销出来的金额不够总费用的某个比例,就按照总费用的某个比例报销。报销所需要的材料一般是出院*,病例复印件,诊断证明,费用清单。报销时还需要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去你岳母所在乡镇的新农合办去报销。我感觉你最好打你岳母所在县的新农合办电话进行咨询,这个最准确。网上应该都能查到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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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3 02:21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你好,患者出院后,本人或其亲友应在一个月内办理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报销手续。出院一个月内不办理报销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报销补助权利。
(一)填写报销申请表。当事人可向村委会或镇合作医疗办领取《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申请表》,按规定内容填写,表中证件号码为患者的合作医疗证号。村委会根据患者住院的有关证明、收费票据,出具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村委会审核人应签名。
(二)提供报销凭证:
1、住院证明、出院证明;
2、住院收费票据(必须是省财政厅监制的票据);
3、住院费用清单(镇卫生院可不提供);
4、个人资料:身份证或户口簿、合作医疗证。
(三)呈送。经村委会证明后,由当事人或委托人将有关资料报镇合作医疗办审核。由当事人委托办理报销的,应有当事人的委托书。
(四)审核。镇合作医疗办工作人员按照和农医[2004]16号文和《关于加强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票据审核工作的通知》(和农医函[2005]18号)的有关要求,对报销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补偿规定的,提出审核意见和确定报销补偿金额并加盖公章,再报分管领导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