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2:21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4-30 14:49
如若是*一般纳税人企业 ,那么出口时肯定是少不 了“*”“所得税”“城建、教育费附加”等税的;出口企业免抵退税主要计算如下: (1)货物出口并确认收入实现时,根据出口销售额(FOB价)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等)
(2)月末根据《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中计算出的"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金--应交*(进项税额转出)
(3)月末根据《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中计算出的"应退税额"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出口退税)
(4)月末根据《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中计算出的"免抵税额"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金--应交*(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出口退税)
(5)收到出口退税款时,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 上面业务是从出口退税系统里汇总计算得出的!
下面出口退税手工计算为公式:
1.)当期不予抵扣税额=离岸价格X外汇价牌X(*率-出口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2.)当期应纳税额(A)=当期内销货物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不能免征税额)-上期留抵额
a. A>0 当期缴纳*; b. A<0当期有资格申请退税
3.)当期免抵退税额(B)=离岸价格X外汇价牌X出口退税率
4.)确定应退税额如果(-A)《=B,则应退税额=(-A);如果(-A)》=B,则应退税额=B
5.)(-A)-B=期末留抵下期抵扣税额“所得税””“城建、教育费附加”的计算公式就不多 说了把 !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4-30 14:49
1、一般而言,有进出口权的企业,都是比较大的企业,所以他涉及的业务也比较全面,其缴纳的税金也比较全面。首先,他一定要交*,而且这是他的主要税种。 2、另外他少不了有许多劳务(有国内的也有国外的劳务),还有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转让等,所以他也必须在这些业务上缴纳营业税。 3、如果还有奢侈品德经营,那么还有可能交消费税。 4、*、营业税和消费税作为企业的流转税,他们必然派生出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5、由于其有大量的国内外合同,还将缴纳印花税,其他地方税,如: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等也是必须交的。 各项税的计算公式大致相同: X=应税额 * 它们各自的税率 ,地方税有所不同,有各自的税率和计算方式,我想你一定是会的。 至于退税问题说明如下:国家近几年为减轻企业负担,鼓励发展经济,多次提高退税率。一般退税率都是,在购买货物*率为17%的基础上实行退税率是:13%,11%,9%,7%等。国家规定,出口货物时,将可能退税数进行全额挂账。 具体处理如下: 购进商品时,借:库存出口商品 1000 借:应交税金--应交* 170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1170 出口时: 借:应收外汇账款 1200 贷:自营出口销售收入 1200 转成本时: 借:自营出口销售成本 1000 贷:库存出口商品 1000 同时提出口退税款: 实际退税数 借:应收出口退税 130 不退税部分进成本 借:自营出口销售成本 40 贷: 应交税金(*)170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4-30 14:50
一、出口货物退*的计算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的计算应依据购进出口货物的*专用*上所注明的计税金额和出口货物退税率计算。 基本计算公式: 应退税额=外贸收购不含*购进金额×退税率 或 =出口货物数量×加权平均单价×退税率 (1)对于一票出口对应一票进货和多票出口对应一票进货方式,退税计算公式为: 应退税额=出口货物数量×进货单价×退税率 (2)对于一票出口对应多票进货方式,同一关联号下一票出口对应多票进货的计算公式为(按相同商品码计算): 应退税额=出口数量×加权平均单价×按进货计算的平均退税率 加权平均单价=∑每笔进货计税金额/∑每笔进货数量 按进货计算的平均退税率=∑每笔应退税额/∑每笔进货计税金额 (3)对于多票出口对应多票进货方式,同一关联号下多票出口对应多票进货的计算公式为(按相同商品码计算): 应退税额=出口有效数量合计数×加权平均单价×按进货计算的平均退税率 出口有效数量合计数=∑关联号内各笔有效出口数量(≤∑关联号内进货数量) 加权平均单价=∑关联号内各笔进货计税金额/∑各笔进货数量 按进货计算的平均退税率=∑每笔应退税额/∑每笔进货计税金额 (4)在关联号内进行加权平均计算每笔出口的实际退数额,出口及进货均不结余。 二、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出口货物退*的计算 (1)凡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持普通*特准退税的抽纱、工艺品等12类出口货物,同样实行销售出口货物的收入免税并退还出口货物进项税额的办法,由于小规模纳税人使用的是普通*,其销售额和应纳税额没有单独计价,但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的*也是价外计征的,这样,必须将合并定价的销售额先换算成不含税价格,然后据以计算出口货物退税,其计算公式为: 应退税额={[普通*所列(含*)销售金额]/(1+征收率)}×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出口货物退税率 (2)凡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由税务机关代开的*专用*的出口货物,按以下公式计算退税: 应退税额=*专用*注明的金额×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出口货物退税率 三、委托加工出口货物退*的计算 外贸企业委托生产企业加工收回后报关出口的货物,按购进国内原辅材料的*专用*上注明的进项金额,依原辅材料的退税率计算原辅材料应退税额。支付的加工费,凭受托方开具的*专用税票注明的金额,依出口货物退税率,计算加工费的应退税额。 (1)外贸企业收购应税消费品出口,除退还其已纳的*外,还应退还其已纳的消费税。消费税的退税办法分别依据该消费税的征税办法确定,即退还该消费品在生产环节实际缴纳的消费税。计算公式分别为: 实行从价定率征收办法: 应退税款=购进出口货物的进货金额×消费税税率 实行从量定额征收办法: 应退税款=出口数量×单位税额 实行复合计税方法: 应退税额=出口数量×定额税率+出口销售额×比例税率 注:消费税双重征税是税收*新变化。以往的消费税征税是按照从价定率或从量定额的方法计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2001]84号文对于酒类产品消费税规定采用复合计税方法。外贸企业在申报退税资料时,须提供定额和定率消费税税收专用缴款书。 (2)外贸企业采用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出口,其应退消费税按上述公式计算确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4-30 14:50
一、根据海关法和进出口关税的有关规定,进出口的货物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均应征收关税。关税由海关依照海关进出口税则征收。
我国对进口货物除征收关税外,还要征收*,少数商品要征收消费税。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上述两种税款由税务机关征收。为简化征收手续。方便货物进出口,同时又可有效地避免货物进口后另行征收可能造成的漏征。国家规定进口货物的*和消费税,由海关在进口环节代税务机关征收。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又常常称为海关代征税。
二、海关税费计征的一般程序是:
1.税则归类
税则归类就是将货物按照《海关进出口税则》的归类总规则,归入适当的税则编号,以确定其适当的税率。
2.税率的运用
(1)关税税率。《海关进出口税则》中的关税进口税率,有普通税率和优惠税率两栏,出口税率只有一种。根据《进出口关税条例》第六条规定,对原产于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订有关税互惠协议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按照普通税率征税,对原产于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订有关税互惠协议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按照优惠税率征税。对原产于对我国出口货物征收歧视性关税或者给予其他歧视性待遇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可以征收特别关税。
(2)代征税税率。目前,海关在进口环节代国家其他部门征收的代征税,有*、消费税和船舶吨税。
3.完税价格的审定
完税价格是指海关按照《海关法》和《进出口关税条例》的有关规定,凭以计算应征关税的进出口货物的价格。
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作为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4.税费的计算
(1)关税
进口关税 = 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出口税率= 完积价格×出口税率
(2)*
进口* =(关税完税价格十关税税额 + 消费税额)×*率。
(3)进口消费税
从价消费税额 = (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率。 从量消费说额 = 应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
完税价格计算到元为止,元以下四舍五人。税费额计算到分为止,分以下四舍五入。税、费额的起征点均在人民币10元。人民币10元以下的免征。
5.税费的缴纳
(1)纳税人范围。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是关税的纳税义务人。
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是*的纳税义务人。
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是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
(2)缴纳期限。对经海关审定应征关税、*、消费税和监管手续费、船舶吨税的货物或船舶,纳税义务人应当在海关填发税费款缴纳证的次日起7日内(星期日和法定节日除外),向指定银行缴纳税费款。
税款缴纳证一式六份,其中一至五联经海关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单证专用章”后,交纳税义务人凭以向银行缴纳税款。第六联(存根联)由填发海关存查。
(3)汇率。进出口货物如果是以外币计算成交的,由海关按照填发税款缴纳证之日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公布的《人民币外汇牌价表》的买卖中间价,折合人民币。《人民币外汇牌价表》未列入外币,按照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确定的外汇率折合人民 币。
(4)滞纳金。对进出口货物纳税义务人未在规定的缴纳期限内缴纳税费的,由海关自到期的次日起至缴清税、费款日止,按日征收欠缴税费款1%的滞纳金并制发滞纳金收据。
滞纳金额 = 关税或*、消费税应税额×滞纳天数×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