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2:24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18:01
“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这句话对后人的影响力大,但是教科书里不会教。这句不符合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职业道德的话,不是*。
彭宇案中可以看出,法官的审判更倾向于实体正义的追求,因为他绕过了正常的审判路径,去扮演了一个“调停”、“和稀泥”的角色,但可怕的是他绕过的路径却是案件审理的核心——证据。
当这样违反法律思维的推理过程,出自于一位司法者、审判者的判决之中,引起了极大的反响。对于彭宇案只能用一个“反常”来评价,所以它不符合法律、逻辑、经验甚至是道德。
“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这句话的影响:
有人说,不是扶不扶,是真的扶不起。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以后路人都冷眼看着就好了。其实也一样,人家只管你出钱,在法律不完善的法治社会下,你又不能对他做什么。想起以前关于这类问题讨论的时候,有人说过的一句话:不是老人变坏了,而是当年的坏人变老了。
老人讹人是没风险的,成功了就会发家致富,失败了也不过一顿谴责,而好心人去扶老人,那是风险很大的,运气好也不过就落得个好人的虚名,运气差那就惨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18:01
“不是你撞的为啥扶”是一个危害巨大的悖论。
“不是你撞的你为啥扶”,给人以似曾相识之感,在不少类似的事件当中,都可以听到这类语言。不管事实*如何,这句话都伤了不少人的心。
比如2015年9月,安徽淮南一名女大学生扶起一位倒地老太太,“没撞为何陪老人来医院,又为何垫付医疗费”等话,被老太太家人用于质问该女大学生。当双方围绕“是撞是扶”展开争论时,此话极易被拿来佐证倒地一方的观点。
社会中的悖论
假如老人及其家人持有这种想法,那么扶人者就很容易受到冤枉。扶人反被讹现象之所以出现,或与这种心理存在关系。因为依此逻辑,一切好人好事都没有理由存在,所有的善行义举,都带有自私甚至补过的目的。
假如任由类似悖论泛滥,那么好人就会被中伤,推进社会文明就会遭遇较大的阻力,持此观点的人,更会带着“无利不起早”“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等消极心态生活。在社会文明建设日益受到重视、法治基础越来越牢固的当前,这种错误思想理应被尽快摒弃。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18:02
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扶出自2007年轰动一时的“彭宇案”开庭,案件的审理法官当庭问了彭宇这么一句话。
2006年11月20日早晨,老人徐寿兰在南京市水西门广场一公交站台被撞倒摔成了骨折,徐寿兰指认撞人者是刚下车的小伙彭宇,彭宇则予以否认,案件引起极大争议。
双方当事人在案件二审期间达成和解协议,案件以和解撤诉结案。事后彭宇表示,在2006年11月发生的意外中,徐寿兰确实与其发生了碰撞。因而在本次事故中,原、被告双方均不具有过错。依据民法通则按公平责任分担损失的原则,判决被告彭宇承担40%的民事责任,给付原告徐寿兰4。5万元。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18:02
出于一片爱心和怜悯之心,将别人撞倒的人扶起来,不是什么错事,是值得褒扬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18:03
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扶
扶人
是
中华民族的
传统
美德,
不扶就是缺德追问可是扶了为什么还要赔钱???是要花钱买美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