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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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10:40
根据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将社会保险的相关办理流程规范如下:
1、参加社保的员工:所有转正的自营员工(转正次月办理,并补交转正前社保)。
流程:门店人事专员每月1日至10日之间将上月转正的员工资料交至人资部(未参保的员工交社保专用照片回执单、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贴至照片回执单背面、20元制卡工本费;已参保员工交社保卡复印件,如需办卡与新办所交资料一致,并附明细表一份,见附件)
2、部分员工在办理第二代身份证时出现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更改(自动升位不需更改,自动升位指在月份前增加“19”,最后增加一位识别码)需到社保局办理信息更改,备齐以下资料到人资部处取变更申请表自行到社保分局办理。
流程:只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时,提供新旧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复印件及情况说明(说明什么原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并签字按手印),如不能提供旧身份证的需提供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专用格式);姓名和身份证同时更改时,提供户籍证明、旧身份证复印件、新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社保卡原件复印件
3、由外埠地区调的员工,特别是驻店人员,先与员工沟通社保是否需要转入深圳购买,并及时将结果反馈人资部
;员工离职时,如果社保是在外埠地区购买,需与购买地人事负责人联系是否有需要代扣的社保,并在离职交接单上注明需扣款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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