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天提出离职申请,公司当天就办理了离职程序,这个做法合理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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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09:5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规定劳动者有权单方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单方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在劳动合同解除前完成,通知期过后,将发生解除劳动合同的后果。

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及一审中,公司承认是劳动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前通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在接到通知的第二天,即通知期限届满前,立即与唐纳德解除劳动合同,未发生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后果。基于本案事实,应认为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其解除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赔偿金。”双方劳动合同的规定继续执行。因此,适用唐纳德变更判决确认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无效,以及唐纳德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可以依法予以支持。

公司拒绝受理此案,向广东高院申请再审。高等*裁定,法律不要求用人单位在劳动者通知到期后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二审*误解了法律。

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再审,《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这项法律规定规定的是工人的义务,而不是雇主的义务。这一规定并不要求用人单位必须等到劳动者通知期满后,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在司法实践中,不难看出劳动者有单方辞职的权利。辞职报告一旦交给用人单位,即视为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事后反悔需征得用人单位同意。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09:57

旷工不得克扣员工工资,旷工只能按事假扣工资,也就是说旷工当天没有工资,不能旷一天罚三天什么的,这种做法是违法的,旷工行为在很多单位属于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可能会被开除,但单位不能扣押员工已上过班的工资。聪明的单位会用其他方式,如规章制度规定做行政处罚,而不是直接克扣工资,直接扣工资是违法的,先跟单位协商解决。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09:58

公司的这个做法是非常合理的,公司知道你想要离职,所以很快的为你办理了手续,希望你能尽快的投入到其他的岗位当中。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09:58

合理的。只要你提出了申请,公司在一个月之内给你办理离职是完全合理的,公司还是合法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09:59

这个做法是非常合理的,如果自己已经不想留在公司就应该提出离职,只要公司觉得比较合理的话,就可以办理离职程序,这很正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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