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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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09:55
提取证明材料:
(一)各种提取情形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住房公积金提取问题一览表》规定执行。证明材料不齐全、不一致的,不能办理提取;能够提供其他已购房证明材料替代的,应向国管分中心提出申请。
(二)职工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后提取时,持有《提取记录单》的,只提供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含单位办理提取),还应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三)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及先提取职工的《提取记录单》。若先提取职工未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
提取程序:
(一)职工向单位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提取手续可由职工本人办理或单位经办人员办理。单位经办人员可为多名职工办理提取。
(二)单位进行初审予以核实。除证明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外,单位应为初审合格的职工开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组织职工填写《提取记录单》。
(三)以下提取情形由银行经办网点审批同意后,办理提取手续。包含以下几种情况:
1.购房未贷款的;
2.贷款购房的;
3.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4.离休、退休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8.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9.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区分以下三种情况:
(1)死亡职工有有效储蓄账户(目前职工在建设银行经办网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为建设银行卡、折)的,可划入该账户。
(2)死亡职工无有效储蓄账户的,经所有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在由单位出具的《单位办理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销户证明》上签字同意后,经国管分中心审批后,可将住房公积金划转到单位账户。
(3)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要求直接提取并划入其储蓄账户的,应提供由公证部门出具的有关遗产继承或受遗赠公证书。有2名(含)以上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公证书中应明确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人。
扩展资料:
国管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1、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2、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3、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操作规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09:56
目前“零材料”提取,仅限于在北京买房的部分情况,购房人在外地购房,须按照要求准备材料。
一、在北京买房怎么提取住房公积金?
购房人在北京买房,无论是买新房还是二手房,全款还是贷款,都是“零材料”提取。
在北京买二手房提取国管公积金所需材料
在北京买新房提取国管公积金所需材料
二、在非北京地区买房怎么提取住房公积金?
购房人购买津冀地区、户口所在地及因公外派工作地二手房,可以申请办理提取国管公积金。
三、办理国管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流程及地点?
购房人所购的房屋是否在北京、是否申请贷款、新房还是二手房,都需要准备好相应材料后,按照下述流程进行办理。
1.办理流程
(1)事先填写好《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信息项:购房网签合同编号、网签密码等;
(2)单位核实并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3)准备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柜台进行核验身份;
(4)在单位(集中代办)或经办银行的见证下,职工在《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上签名。
2.办理地点
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经办网点办理。
四、夫妻提取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夫妻购买,房本写双方或一方名字,两人都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在提取是需注意以下两点:
1.2017年7月1日起,国管公积金购房提取不*提取顺序。
职工对本人提取住房公积金限额做出承诺并同意备案的,可不再按照购房人(或产权人)顺序办理提取手续。
2017年7月1日前,公积金提取有先后顺序,需要主购房人先提取,再办理配偶提取。
2.夫妻双方提取住房公积金,可在总提取额度内自愿设定提取比例。
按照“先降低后提高”的原则,夫妻需要降低比例的一方先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降低提取比例手续,办理完毕后打印《提取记录单》,提高一方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配偶的《提取记录单》办理缴存比例提高手续。
除购房提取之外,租房、生活困难、遇到突发事件等,都可以申请提取国
来源:*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中心
该内容仅在北京适用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09:56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
(七)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
(十二)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