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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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02:49
法律分析:这种情况不交契税。
2008年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二条 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即过户登记)。房屋共有是数人共同地作为全部房屋的所有人;共有房屋分割后,无论是变成全部房屋一人所有还是各部分房屋由数人分别所有,房屋所有权的权利主体均发生了变化,所以应当办理的是所有权转移登记。至于契税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国税函〔1999〕391号)有规定:“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第二条 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
(三)房屋买卖、赠与、互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
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征收契税。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