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权即公开表演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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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3 03:22

您好,法律上有很多概念是很容易混淆的,比如表演权和表演者权,它们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却有很大的区别,而生活中人们很难对此作出区分,有人误认为表演权就是表演者的权。
1、法律性质不同:前者属于著作权,后者属于权利。
表演权是指依法享有的对其作品公开表演的权利,我国著作权法将表演权定义为“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它与著作权人的复制权、发行权、改编权、翻译权等同属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而表演者权是表演者基于对作品的表演而产生的权利,是表
演者获得作者授权之后才产生的权利,是由作者的表演权派生出来的权利所以有关国际公约及大多数国家将表演者与出版者、音像制品者等作品传播者的权利统称为“邻接权”,即与著作权相邻的权利。我国著作权法则将表演者权列在第四章中,属于“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以与著作权有所区别。
2、保护客体不同:前者为作品,后者为表演。
保护表演权的原因是作者对其作品的创作它的客体是作品本身方式是允许他人以一定方式表演作品并取得报酬。而表演者权要保护的客体是表演者自身在表演作品时的形象、动作、声音等一系列表演活动。所以,一部作品如果经过不同表演者的多次表演那么拥有表演者权的人不止一个而表演权主体还是作者一个人,原因就是作品本身没有变化而各个表演者的活动并不相同。
3、权利主体不同:前者为作者,后者为表演者。
表演权的主体是著作权人,也就是创作作品的作者。而表演者权的主体是表演作品的表演者。例如,老舍先生对其话剧茶馆和小说骆驼祥子拥有的著作权中包括决定这两部文学作品是否被搬上电视荧屏和电影银幕的表演权而演出骆驼祥子的话剧团和电影茶馆的演员如祥子扮演者张丰毅、虎妞扮演者斯琴高娃拥有表演者权。因此,对诗歌、戏剧、音乐、舞蹈、曲艺等艺术形式而言诗人、剧作家、词曲作者、编舞者、小品相声的创作者是表演权的权利人,而朗诵者、剧团或演员、歌手、舞蹈者、小品相声演员便是表演者权的权利人。
4、权利内容不同:前者为财产权,后者既包括财产权也包括人身权。
表演权属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权利内容主要体现为无论作品是否发表表演
者使用他人作品进行营业性演出,必须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可见,表演权对作者而言是权利,对表演者而言是义务。表演者获作者授权后对其表演享有如下权利:
(1)表明表演者身份;
(2)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
(3)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
(4)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
(5)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
(6)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
可见表演者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两个方面。前两项是表演者的人身权,即署名权和保护表演完整权。后四项是表演
者的财产权包括公开传播权、录制权、复制发行权及相应的报酬请求权。
5、保护期限不同:前者为作者终生及死后50年后者人身权保护期不限财产权为50年。
公民表演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表演者权利的保护期限因权利的内容不同而有所差别,具体而言就是,表演者署名权和保护表演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其他权利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该表演发生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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