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2:24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18:35
1、缺少必要技术特征、公开不充分都是专利无效的理由之一。需要根据他人专利揭露的整个技术方案进行全面分析后,才能清楚是否缺少必要技术特征。
2、对方的专利应该属于实用新型,无效宣告需要一定的成本、时间
3、如果不能无效他的专利,若他的专利权稳定、有效,那你就是侵犯他的专利权,得看他是否会起诉你专利侵权。
你把他的专利号发短信或邮件(patent-china@foxmail.com)告诉我,我替你详细分析下。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18:36
公开充分不充分是站在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的角度判断的。
打个比方:以前的鞋都没有鞋带,你发明了一双鞋,包括将鞋的开口绑紧的鞋带。
你没说鞋带是柔软的,但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鞋子的开口,和鞋带的功能,必然会选用一个柔软的绳带来做鞋带。
因此,你没说柔软的,也不属于公开不充分。
你把申请号发来让大家看看吧。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18:36
1、如果柔性是必要技术特征,那他这就属于公布不充分
2、及时他的专利有效,你的因为属于缩小了范围,也是有效的
3、具体请组织材料咨询你所在地区的知识产权保护部门追问公布不充分能怎么样,如果他的说明书中也没提到环状带柔软,那是不是可以无效他,成功的可能性多大
追答你准备用来无效的理由是什么啊?难道柔性环状带不是环状带吗?
而且,我现在想想,“带”状物体,一般都具有“柔性”的特征的啊
你能列举出来“环状带”不具有“柔性”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