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完毕后应该给被执行人出具什么手续?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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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19 01:31

*执行完毕后应该给被执行人出具执行的笔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强制执行后需要进行笔录,记录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方便执行人维护正当权益。
法律分析
人民*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强制执行。如果个人持有被申请执行的财产、而由人民*书面通知协助执行的,都有义务按通知的规定执行。凡是无故推诿、拒绝或者妨碍执行,因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负法律责任。人民*的执行工作,应以法律文书为根据。法律文书必须发生法律效力,没有生效的不能作为执行的根据。法律文书还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如果只是确认或者变更法律关系的,则无需执行。所以,在执行完毕后执法人员应当将执行情况笔录交给被执行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或者与第一审人民*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
第二百二十八条 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人民*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执行机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19 01:31

执行完毕 并不意味着结案
如果是执行完毕,被执行人全部履行义务,案件结束的,*会出具一份书面 结案通知书
通知书上会有案号、执行内容等详细信息,会有本案执行完毕等内容。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19 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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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行完毕以后都会放一天的手续放在这个。这些书里面的如果知心正常进行的话,那么*在这里面那就会出具一个手续,表示已经执行完成。*的执行判断的是有法定效率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八条 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人民*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执行机构。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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