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21:07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07:22
拆迁所分得的房屋本身就是对原来被拆迁房屋的补偿,有没有权利分就需要看被拆的这个房子你有没有所有权,或者是你有没有部分所有权,或者是之前的房本上有没有你的名字,是不是你的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
如果说是你们婚前你爱人的个人财产的话,你是无权分得。但是如果拆迁过程中他基于户口给你一些人头费或者是安置面积的话,你能分得这一小部分。你婆婆的话也是同样的道理,她如果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她就有权分得房子,如果不是的话就没用,如果她基于户口分的部分补偿款或者安置面积,那这一小部分也是归属于她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07:23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婚后你们共同挣下的财产才是夫妻共同财产,拆迁房是你们挣钱买的房子的话,那就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不是你们买的而是父母留下来的,那就不应该算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