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保密协议条款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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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17:56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竞业*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中,一般业务员并不需签订竞业协议,但可以签订保密协议。
  签订保密协议的人员并不受保密时间的*,一旦泄露企业机密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签订竞业协议人员*时间最高为离职后两年,在*时间内原服务单位需给予一定补偿。
  请注意,保密协议和竞业协议是两个概念,但一般在签订竞业协议时会附带签订保密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17:56

没有*,保密条款只对公司高管或相关技术人员的条款,你只是销售,不受条款*。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17:57

你首先要确认这两家企业不论实际控制人是否一个,他们是否工商注册的,法人;第二,你先和食品公司签订合同,又实际在饲料销售工作,形成事实的劳动关系,公司是有权利要求避免竟业行为的,需要说明的是,公司必须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约定,给你一定的补偿才能禁止你进入相关行业,而且公司要证明你的岗位涉及商业秘密。但最关键和直接的就是要给你一定的补偿。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17:57

合同是否有约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17:58

黔南州惠水县贵劳动合同书
JZ2011-003
甲 方(用人单位):      乙 方(劳动者):法定代表人 :             性 别:工商登记注册号:      住 址:地 址:     联 系 电 话: 联系电话:          
使用说明
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阅读本合同。本合同一经签订,即雎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人须具备法人受权的委托书)和职工(乙方)亲自签字和盖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本合同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夫和相关规定。
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实不定时、综合计算工作制的,应经劳动部门审批。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一并履行。
本合同必须使用蓝、黑炭素墨水认真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保管一份备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行*规和规章的规定,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按照合法、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本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
本合同期限类型按以下三种情形中的第 种情情形确定。
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从    年 月 日止。
无固定期限:从  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试用期
本合同的试用期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戎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一年以上满三年,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无试用期。
试用从    年 月 日起至从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地点
(一)甲方根据需要安排乙方在 部门 岗位(管理技术岗位或生产岗位)从事 工作,其职务(或工种)为 。
(二)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
(三)合同其内,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现调整乙方的管理和安排。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国家规定,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12小时。
(二)如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面不能执行前两项的工时制度的,甲方可执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 工作制度。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有权依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并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黔南州最低工资标准。
(二)乙方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当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惠水县最工资标准。
(三)甲方以货币形式按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
乙方津贴、补贴、奖金或绩效薪等其他待遇按照甲方确定的分配方式执行。
甲方实行新的工资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时乙方的工资待遇按照甲方的分配方式予以调整。
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婚丧假期以及依法参加祛活动期间,甲方应当依法支付乙方工资。
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日安排乙方工作的,应按《劳动法、《黔南州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对乙方未休的年休天数,甲方应当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五、社会保险
合同期内,乙方根据甲方安排提供劳动或者因甲方有工作岗位而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按国家贵州省黔南州的有关规定,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手续,按规定比例承担社会保险费用,并按规定从乙方的工资中代扣应由乙方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甲方应将为乙方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和扣缴社会保险情况如实告知乙方。

六、福利待遇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伤医疗期的规定》(劳部发[1994]476号)的规定给予乙方相应的医疗期。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甲方按照《黔南州企业支付办法》规定计发工资。
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待遇。
因甲方原因安排乙方待岗的,待岗期间,甲方应支付乙方基本生活费用,基本生活费不低于黔南州惠水县工资的60%。
甲方创造条件,提高乙方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劳动、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元宝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蔻防护用品,确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建康。
(二)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 执行。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六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七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八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义务兵复员退伍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4.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第二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 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离休、退休、退职及死亡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九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三十二条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己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三条 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时,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企业上年月人均工资六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五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接收费。其标准为:--------------------------------------------。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八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十、其他
  第三十九条 甲方以下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 章)            乙方(签 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员(签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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