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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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3 07:35
证券公司保荐业务规则(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讯表决通过,2020年12月4日发布)
第一条 为了规范证券公司保荐业务行为,促进提升保荐业务执业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证券公司从事保荐业务,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依法对从事保荐业务的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其他从事保荐业务的人员实施自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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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保荐机构应当维护行业市场信誉,不得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招揽业务,扰乱市场秩序。
第十三条 保荐机构应当制定明确且合理的保荐业务收费原则,收费原则的确定应当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一) 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其他从事保荐业务的人员从事该保荐业务所需要的时间、投入的精力和其他相应成本;
(二) 保荐业务的性质、创新性和复杂程度;
(三) 根据发行人的要求或实际情况确定的特殊时间*;
(四) 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其他从事保荐业务的人员的经验、声誉和能力;
(五) 保荐业务的持续责任和风险;
(六) 保荐机构的实际成本支出;
(七) 其他应当考虑的合理因素。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保荐业务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