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7 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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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1 08:22
确认坏账需要的凭证主要包括:坏账确认通知书、往来账项的原始凭证、相关人员的审批意见以及债务人无力支付的证据。
详细解释如下:
坏账确认通知书是确认坏账的核心凭证。该通知书通常由企业内部相关部门发出,明确标识某一笔应收账款为坏账。通知书中会详细列明账款的金额、账龄、确认坏账的原因等关键信息。
往来账项的原始凭证是证明企业与客户之间交易往来的重要证据。这些凭证包括*、收据、银行对账单、合同等,它们能够证明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以及证明坏账产生的具体情况。
相关人员的审批意见是指企业内部有权审批坏账损失的人员对于该笔坏账的意见。他们的审批意见是对坏账确认的重要把关,也是内部控制的重要环节。
债务人无力支付的证据也是确认坏账的重要依据。这些证据可能包括债务人的破产公告、清算报告、*判决书等,它们能够证明债务人确实无法支付债务,从而支持坏账的确认。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需要根据自身情况和相关法规,确保完整地收集和整理上述凭证,以便准确、合法地确认坏账损失,进行财务处理。同时,对于不同性质的坏账,可能还需要不同的确认方式和额外的凭证,企业应依据实际情况灵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