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忙想下申请改名的理由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8 0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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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7分钟前

不用烧香,能回答你的人都还活着呢!按照规定除非有些歧义,生僻字,或者明显有伤个人或者民族,国家尊严的名才可以更改!否则不能办理!——————户籍警答!

热心网友 时间:7分钟前

告诉他们你名字的辈份弄错了..上错成了你父辈的派了啊.要不行就找人出来喝喝茶..

热心网友 时间:3分钟前

恩 备份错了 子不是很对 不顺口

热心网友 时间:1分钟前

根据《民法通则》第99条也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所以,改自己的名字是完全可以的。但是为了防止滥用这种权利,也有各地方都有相应的一些措施,如“没有充分理由,不轻易给予更改”等。其实这个“理由充分”就看你如何理解了,根据现在的社会状态,只要你会“办事”,派出所给你改名字也不违法,这事儿应该可以办的。言尽于此,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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