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8 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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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1 11:51
由*督办的江苏省康润食品配料有限公司“地沟油”大案开审
此案是食品安全法司法解释出台后开庭审理的最大一起“地沟油”案件。
2013年9月2日上午8时30分,*督办的一起新型特大“地沟油”大案在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开审,16名被告人被控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该案中,江苏省康润食品配料有限公司把腐烂的动物内脏提炼出的油脂,加工成食用油,销往全国各地的117家食品企业
康润公司是经*批准成立20多年的大企业,信誉一直良好,王佃生没有理由也没有义务怀疑其是生产地沟油的企业,北京著名刑事辩护律师谢通祥担任王佃生的辩护人 。他介绍说,从康润公司的营业执照范围来看,该公司同时可以生产饲料油与食用油,并且使用一条生产线
谢通祥律师表示,王佃生是以饲料油的价格把产品卖给康润公司的,他把鸭油卖给康润公司是纯粹的商业行为,他也不知道康润公司用来制造地沟油。在康润公司既可以生产食用油也可以生产饲料油的前提下,王佃生无法也无权监督康润公司用其鸭油是生产饲料油还是食用油,这是监管部门的责任与权力。